掩目捕雀

掩目捕雀

掩目捕雀是一個成語,讀音是yǎn mù bǔ què,意思是遮住眼睛捉飛雀,比喻盲目做某件事或自欺欺人。出自《三國志·魏書·陳琳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掩目捕雀
  • 出處:《三國志·魏書·陳琳傳》
  • 拼音:yǎn mù bǔ què
  • 解釋:遮住眼睛捉飛雀,比喻自欺欺人
解釋,典故,示例,用法,

解釋

原指人慾捕雀,以手掩目,以為己不見雀,則雀亦不見己也。後喻自欺欺人之舉,常用此語。

典故

釋源:《三國志·魏志·陳琳傳》:“《易》稱‘即鹿無虞’,諺有‘掩目捕雀’,夫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況國之大事,其可以詐立乎?”
說解:“掩目捕雀”意思是遮蓋住眼捕捉麻崔,比喻以不可行的方法自己欺騙自己。這是陳琳規勸何進時引用的一個比喻。後以此比喻人之自欺。宋楊萬里《宋故太保魏國公京公墓誌志銘》:“上又曰:‘不播告書贊,而畀以告身,亦不可乎?’公曰:‘是掩目捕雀之喻也。”
語見《晉·陳壽·三國志·魏書·卷二十一·王粲傳第二十一》:“諺有‘掩目捕雀’。夫微物尚不可欺以得志,況國之大事,其可以詐立乎?”
《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書記第二十五》:“至於陳琳諫辭,稱‘掩目捕雀’,潘岳哀辭,稱‘掌珠’、‘伉儷’,並引俗說而為文辭者也。”
東漢末年,宮中宦官權勢熏天,屢左右朝政。大將軍何進欲除此閹黨,太后不許。遂假傳聖旨,召四方猛將,引兵入京,以脅太后。主簿陳琳諫曰:“諺云:‘掩目捕雀’。捕一微物,尚不可自欺而得之,況以詐而理國事,其可成乎?今將軍身傍皇威,手握重兵,欲誅閹豎,僅舉手之勞。而反借外臣,令犯京闕,何異倒恃太阿,授人以柄?恐事無功,反生亂也!”然進不納其言,一意孤行,後果為眾宦所殺。
亦作“掩眼捕雀”。《北齊·魏收·魏書·列傳第六十二·爾朱榮》:“方選君嬰孩之中,寄治乳抱之日,使奸豎專朝,賊臣亂紀,惟欲指影以行權,假形而弄詔,此則‘掩眼捕雀’,塞耳盜鐘。”

示例

諺所謂‘掩目捕雀。我卻不見雀,不知雀卻看見我。 ★宋·朱熹《朱子語類》第72卷

用法

聯合式;作謂語、定語;含貶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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