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組織調查

接受組織調查

接受組織調查指的是,官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黨和國家的調查和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接受組織調查
  • 性質:接受黨和國家的調查和處分
  • 類型:違紀處理
  • 時間:1997年
調查事例,調查依據,

調查事例

接受組織調查
天津
天津市副市長尹海林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山西省
山西省運城市紀委22日對外發布,運城市垣曲縣委常委、宣傳部長裴斌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夏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紅宇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河北省
據河北省紀委訊息:經河北省委批准,滄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回學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河北省紀委)
雲南省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上午發布訊息稱,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江蘇省
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李雲峰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江蘇省
大連市科學技術局局長江親瑜接受組織調查,大連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黨委書記、局長江親瑜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調查依據

如果黨或政府監察部門在公開渠道發表這樣措詞的公告或決定,就表明組織已經發現了重要證據線索,是確定無疑的違法違紀事實,需要進一步的調查和突破。
調查方式就是“雙規”(1997年5月9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5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規定:監察機關有權"責令有違反行政紀律嫌疑的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對調查事項涉及的問題做出解釋和說明"。)直至將犯罪證據移交司法機關處理,進入司法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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