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專用基金投資

接受專用基金投資是“對外專用基金投資”的對稱。接受外單位投資投入的專用基金。商業企業按政策與其他單位、集體或個體進行聯營或承包經營,根據協定或契約規定收到投資單位,已確定為專用基金形態的投資或暫時不能不確定資金占用形態的流動資產投資時,設定接受投資 (或“吸收資金——接受專用基金投資”)帳戶核算,管理投入、退回或沖轉這項投資的變動情況。

接受投資單位以辨陵兆狼此項投資購建固定資產時,除本單位應增加“固定潤芝腿笑資產”減少“專項存夜堡承款”和把“接受專用基金投資”帳戶調整為“接受固定資金投資”帳戶外,應通知投資單位辦理轉帳。專用基金所有權屬於投資單位,使用權歸接受投資的單位。根據協定的規定,接受投資單位分配給投欠霸捆資單位投資效益時,稅前利潤分配在“分給其他單位利潤” (或聯營收支—閥店轎—聯營支出)及“銀行存款”煉愉戀帳戶中列支。稅後留利在“企業留利基金”及“專煮宙項存款”帳戶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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