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管理機關為實現國家礦產資源所有權益,保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利,促進礦業經濟發展,對探礦權從設立到消滅全過程的行政管理。探礦權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①規定探礦權性質、時間與範圍;②設定探礦權人的資格、條件和程式;③界定探礦權人的權利和義務;④受理探礦權申請;⑤辦理探礦權出讓手續;⑥徵收並管理探礦權使用費和探礦權價款;⑦負責探礦權的變更、延續、保留、轉讓和註銷管理;⑧對違法勘查行為依法進行查處;⑨辦理探礦權行政複議與應訴有關事宜;⑩保護探礦權人的合法權益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探礦權管理
- 外文名:exploration rights management
-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 相關機關單位:國土資源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