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測深度

探測深度又稱“勘探深度”,指電阻率法的探測深度。它取決於如下條件:①被探測地質體本身的因素,如:大小、形狀、埋深及與圍岩的電阻率差別;②供電電極距(AB)的大小,③觀測精度,④地形和不均勻體的干擾;⑤外來電場的干擾。如不考慮後面兩個因素,其探測深度主要取決於前三個因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探測深度
  • 外文名:depth  of investigation
  • 又稱勘探深度
  • :電阻率法的探測深度
depth of investigation; 計算表明,在AB/2深度以下存在無限延展、電阻率又為無窮大的岩層時,它對地面電場的畸變不超過觀測誤差。所以,AB/2可稱為影響深度。實際上,如水平岩層不太厚,且與上下岩層的電阻率差異不大時,需要比AB/2淺很多才能被發現。電阻率法的實際探測深度通常在AB/10—AB/4之間。—般可按AB/6估算。但是,當礦體較小、埋藏較深時,即使無限增加極距也無法探測到。如對良導球體,當球心埋藏深度超過共半徑的3一4倍時,無論怎樣選擇極距也難以探到。對良導水平柱體,當柱心埋藏深度超過其半徑的5~6倍時,也難以探到。所以,電阻率法的探測深度,主要取決於被探測地質體本身的各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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