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官之班

授官之班是官制名。

官制名。清代文官的選任,由吏部主辦。為了具體操作的方便,吏部將應選的官員,按他們的資歷和情況, 分為若干類型, 按類分班。所有應選官員均須槓狼犁分別歸班進行選任,高級官職由吏部開單奏請皇帝欽定,中下級官職大都須經銓選。所謂之“班”,影祝 是指班次, 也是指特定的規制和類別。其授官之班有六,即: 除班、補班、轉班、改班、升班及調班,各有定製定例。詳試拔剃邀見各有關專殃櫻汗乘條。另外尚有擔匙主驗夜腳即用班及特用班背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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