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負責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區委、區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協助處理各地、各部門向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掇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內設機構:11個
  • 行政編制:18名
  • 事業編制:10名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掇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荊辦文﹝2010﹞1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掇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掇發﹝2010﹞7號)精神,設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區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區政府研究室、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民防辦公室設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對外掛牌。

職責調整

(一)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政策研究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作用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增加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研究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請示區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區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區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鎮、街道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及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區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七)組織辦理涉及區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
(九)圍繞區政府的重點工作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和電子政務工作,及時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負責全區政府信息系統和政府機關辦公自動化的建設和管理。
(十一)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做好行政事務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為區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二)負責區長專線電話接聽及其反映問題的收集、分辦、處置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1個內設機構。
(一)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協助區政府領導同志處置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區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應急援助等應對工作。
(二)總值班室
負責區政府例會和全區綜合性會議、活動的會務工作,組織政務值班、編髮政務信息,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日常活動安排;負責政務接待工作;負責室機關文字綜合工作;負責室機關政務工作協調;負責辦公室主任辦公會議、室務會議的會務工作,室機關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及機關目標責任制管理。
(三)綜合一科
負責發展和改革、財稅、公安、政法、信訪維穩、統計、物價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機關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四)綜合二科
負責工業經濟、招商引資、對外開放、安全生產、工商管理、商貿流通、個體私營經濟、供銷、郵政、通訊、電力、金融、保險、科技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五)綜合三科
負責建設、規劃、土地、環保、房管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
(六)綜合四科
負責農業、農村、林業、畜牧、水產、水利、防汛抗旱、移民後期扶持、殘疾人事業、糧食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室機關財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室機關國有資產監管工作;負責辦公室及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區政府辦公室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七)綜合五科
負責文化體育、民族宗教、教育、血防、衛生、人口和計畫生育、交通、旅遊、民防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公室檔案、政府情況通報和會議紀要等文字工作。
(八)綜合六科
負責勞動保障、民政優撫、扶貧開發、徵兵、社區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文電收發、傳閱、分辦、核稿、繕印、清退、銷毀、保密工作和印鑑、檔案資料管理及機要通信工作;管理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和區政府領導同志的印簽。
(九)區政府政務督查室
負責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辦件、交辦件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負責區政府工作及重大政務活動的督查工作;負責市和區人大、政協交區政府的建議、提案的登記、分辦、轉辦和督查工作。
(十)電子政務辦公室
負責區政府有關會議、活動的多媒體技術服務;指導、監督全區政府系統信息公開工作;管理區政府辦公室機關計算機網路、電話等通訊設施,負責室機關計算機技術服務和計算機保密等工作。
(十一)區長專線辦公室
負責區長專線電話工作,受理人民民眾來電,代區長處理、答覆人民民眾提出的意見、建議和請求幫助解決的問題。

人員編制

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研究室、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民防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8名,機關事業編制為10名,機關工勤編制為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區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區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區民防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總值班室主任1名(副科級),區政府政務督查室主任1名(副科級),電子政務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區長專線辦公室主任1名(副科級)。
區政府領導單列行政編制7名。

其他事項

(一)管理區政府研究室、區政府法制辦公室、區民防辦公室。
區政府研究室
負責全區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及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報告和建議;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區政府主要領導在重要會議上的講話、報告、署名文章以及區委區政府的重要檔案等;組織全區政府系統調研力量開展調研;編髮《參閱件》和《調查研究報告》。
設定調研一科、二科。調研一科負責區政府研究室經濟工作方面的調查研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調研二科負責區政府研究室社會事務方面的調查研究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區政府法制辦公室
負責審查修改區政府各部門上報區政府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協調規範性檔案制訂過程中產生的有關爭議;清理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編纂規範性檔案彙編;承辦區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區政府領導同志參加行政訴訟的應訴活動,協調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中的矛盾和爭議;指導全區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行政執法機關之間在行政執法工作中的矛盾和爭議,參與區人大統一部署或區政府各部門開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檢查活動。設定行政複議科。
區民防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有關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和承擔人防方面的調查研究、重要檔案起草、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城市防空襲預案和戰時人員疏散計畫,開展人民防空訓練;戰時組織人民民眾進行防空掩蔽、人口疏散,實施燈火管理,保障通信暢通,協助有關部門消除空襲後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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