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掇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荊辦文﹝2010﹞18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掇刀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掇發﹝2010﹞7號)精神,設立掇刀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掇刀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與掇刀區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掇刀區行政服務中心“一個機構,三塊牌子”,為區人民政府派出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掇刀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
  • 地點:掇刀區
  • 性質:政府部門
  • 主要職責:指導和協調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指導和協調行政服務中心工作;負責招標投標活動的綜合監管。
(二)負責制定行政審批服務、招標投標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工作檢查和招標投標執法檢查,對行政審批和招標投標過程中發現的違規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四)負責對區行政服務中心各分中心和下級便民中心、招標投標中心的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
(五)負責招標代理機構的監督管理;負責電子監察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監督檢查科、電子監察室)
組織、協調辦公室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文秘、組織人事、機構編制、信息、宣傳、檔案、保密、會務、財務管理、安全保衛、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年度考核、考評。負責對辦公室機關、區行政服務中心(分中心)工作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電子監察系統運行的協調工作;負責對區直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行政審批和服務行為進行實時監督,預警和糾正違規審批行為;負責組織實施對區直部門審批行為的績效評估;負責受理對區直部門審批行為的網上投訴,會同有關部門對違規違紀審批行為開展調查處理。
(二)行政服務管理科
負責提出進駐區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和審批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的審查和調整意見,擬訂操作規程及有關管理規定、制度和辦法;負責與視窗部門之間的業務銜接,指導視窗的各項業務工作;負責並聯審批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行政審批代辦工作;負責區行政審批系統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區行政服務中心各分中心和下級便民中心的業務聯繫和指導。負責受理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舉報投訴,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行政審批工作集中檢查,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負責區行政服務中心視窗及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考評;負責承辦反腐倡廉工作及區紀委監察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招標投標管理科
負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招標投標綜合性規章制度、強制招標範圍和規模標準;負責對進入各級綜合招投標中心運作的招標投標活動實施全過程監督;負責對招標代理等中介機構的行為進行規範和監督;負責對招標投標業務的綜合分析、統計、上報工作。負責受理招標投標工作的舉報投訴,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招標投標執法專項檢查,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負責承辦反腐倡廉工作及區紀委監察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機關事業編制為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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