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莎士比亞的著名悲劇《李爾王》中,老國王
李爾的二女兒里根和她的丈夫康華爾一起,挖出了葛羅斯特伯爵的兩隻眼珠。這並不是戲劇家故作驚人之筆的虛構,而是確實存在過的慘劇。不僅英國歷史上是如此,中國古代,也有康華爾、里根式的殺人魔鬼,也有葛羅斯特那樣的劫難。
戰國時
挖眼,古時又稱抉眼或抉目。戰國時
聶政刺韓傀,為了不讓別人認出來是他,就自己用劍割毀面容並且“抉眼屠腸”而死去。這是特殊情況下的自殘行為。還不是本節要講的挖眼之刑。聶政的故事只是用來說明,抉眼的做法早就有了。比聶政更早的一些,
吳國的伍子胥被太宰伯嚭陷害,受到吳王夫差的疑忌,他在自殺之前留下話說:“請抉出我的眼睛懸掛在吳國都城東門上,我會看到越兵總有一天要攻打過來滅掉吳國。”但吳王夫差沒有真的讓人抉出他的眼睛,而是把他的屍體裝入皮袋子沉到江里,把他的頭掛在高竿上,說是要讓日月燒烤他的肉,讓
熛風吹刮他的眼,讓烈火焚燒他的骨頭,直至變成灰土,看他還能看到什麼。
伍子胥的悲壯故事屢見後人的議論或歌詠,如明初
劉基的《感懷詩》雲“子胥竭忠諫,抉目為夫差”,就是指的這件事。
戰國末年
戰國末年,荊軻刺秦王失敗,秦兵攻燕,滅了
燕國,
荊軻舊日的朋友也各自逃生。其中高漸離改名換姓給人做庸工,他善於“擊築”(彈奏一種名為“築”的樂器),秦始皇聽說了,召見了他。 有人認出這就是荊軻的密友高漸離, 秦始皇珍惜他擊築的才能, 不願殺他, 就“矐其目”,讓他為自己擊築。 矐目就是用馬糞燒煙把眼睛熏瞎,以此防止高漸離藉機行刺。這種矐目的做法雖不是抉出眼珠,但和挖眼的刑罰有同樣的目的和性質。
南朝宋時
南朝宋時,前廢帝劉子業
狂悖無道,江夏王
劉義恭和尚書令
柳元景暗中策劃把他除掉,另里新君,不料密謀泄露,永光元年(465)八月,廢帝率領羽林軍把劉義恭和他的四個兒子同時殺死。之後,又把劉義恭的屍體支解成碎塊,腸胃拋散,同時把他的眼睛挖出來,放在蜜里漬存,叫做“鬼目棕”。這雖然是把人死後挖眼,手段也是夠殘酷的了。
古代人把人活活挖眼的事例,也是相當多的。東漢末年董卓作亂,對俘虜的敵兵或百姓常施用種種酷刑, 其中就有鑿眼。三國時吳末帝孫皓也用過鑿眼的刑罰。十六國時,大夏的賀連勃勃殘忍好殺,群臣中若有人以目光觸犯了他,就要立即毀壞他的眼睛。隋代的魚贊以酷毒著名,煬帝時官至車騎將軍,對待部下十分苛刻,他讓人為他烤肉, 稍不中意,就用叉肉的竹篾子瞎那人的眼睛。這一類的暴君酷吏歷代不斷,到清代又有一位督撫某公更是超過前人。他受朝廷之命鎮守海疆,每捕獲了重要的盜犯,總要先把犯人的眼睛挖出來,挖眼時,他總是自動手,而且不用器械,只用手指摳眼珠出來,犯人痛得哀號,他絲毫不為所動。摳完之後,他就撩起衣襟,擦一擦手指上的血,時間長了,他的衣襟被人血染紅,好像
胭脂的顏色,他也不肯洗一洗。他認為乾摳別人眼珠這樣的事,下屬的人不像他那樣有如此狠心,所以他從來不指派他們。他這樣做的目的是先讓盜犯成為瞎子,即使不處死他們,也不能再去行竊了,可以免除後患。後來,此公受到有司的彈劾和查究,據說主要是因為用刑太過分,民憤太大,朝廷不得不對他給予了必要的處罰。
明代
明代,官府對特殊的犯人也曾用過挖眼的酷刑。隆慶年間,華亭縣(今屬上海市)有個著名的盜竊犯名叫邢敖,他被捕越獄逃跑未遂,被抓了回來,縣令怕他再逃跑,就叫人挖出他的兩隻眼睛,不久又依法將他斬首,陳屍於街市示眾。後來,當地婦女罵人時愛說“活邢敖賊犯”,就是指的這個人。
明代的黑社會組織有時也採用挖眼的酷刑來害人。萬曆年間,浙西有一個“丐幫”,是由乞丐群聚集成的黑幫組織,有事時可以通過暗號很快集合起來,無事時分散各處,他們的行為殘忍,對社會的危害很大。他們經常劫奪民間的少女,每劫一人就首先把她的眼珠挖掉,這樣,少女就無法辨路,不會逃跑,而且,沒有了眼睛,相貌也變得不易被家長認出來,再者,瞎眼的少女乞討時,能引起人們的憐憫,可以討得更多的東西。乞丐的幫頭迫她們白天四處行乞,得到的財物都被丐頭據為己有,夜裡,乞丐們就對這些少
女肆意姦淫。“丐幫”鬧得人心惶惶,官府下決心予以懲治,不久,其主要罪犯全部被抓獲,其餘一鬨而散。
西藏
中國古代,除漢族之外,西藏歷史上也流行挖眼的酷刑。他們實行挖眼的時候,先給受刑者戴上一頂四十多斤重的石帽子,再用石頭砸頭頂,使眼珠凸出來,然後用特製的鋒利尖刀把眼珠挖去。
其他事件
歷史上還有這樣的事例,有的女子為了表示愛情的堅貞,竟然不惜自己刺毀眼睛。元代,京師有個名妓樊事真,與參議官周仲宏相愛,周仲宏離開京師返江南時,事真在齊化門外為他餞行,周囑咐她分別後要保持操守,不要做出惹人譏笑的事,事真說:“我若負心,一定要刳出一隻眼珠向你謝罪。”但過了不久,有個權豪之家的子弟看上了事真,事真的母親不敢得罪他,迫使女兒順從。後來,周仲宏回到京師,事真說:“你走後我不是不願意堅守,實在是為情勢所迫不得已啊!既然昔日已經立下誓言,我是不會讓那句話落空的。”於是就抽一根金篦的尖齒,刺壞了左眼,血流得滿地都是。周仲宏嚇得不知所措,就諒解了她,二人歡好如初。這個故事非常感人,當時有人以此為題材,編了一本雜劇,叫做《樊事真金篦刺目》。明代,薛近袞所著的傳奇《繡襦記》里有類似的情節,李亞仙為了督促鄭元和篤志苦讀,一圖求得共鳴,就自己剔去一隻眼睛,並毀壞了容顏,後來果然如願以償。上述兩例與前面敘述的挖眼之刑有所區別,但有一定的聯繫,因此也在這裡談一談。現代電影《夜半歌聲》的女主人公用鋼針刺瞎雙目的情節,或許是借鑑了樊事真和李亞仙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