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杯

挑戰杯

挑戰杯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的簡稱,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和全國學聯、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全國性的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創業類競賽,承辦高校為國內著名大學。“挑戰杯”競賽在中國共有兩個並列項目,一個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大挑);另一個則是“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小挑)。這兩個項目的全國競賽交叉輪流開展,每個項目每兩年舉辦一屆。“挑戰杯”系列競賽被譽為中國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的“奧林匹克”盛會,是目前國內大學生最關注最熱門的全國性競賽,也是全國最具代表性、權威性、示範性、導向性的大學生競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挑戰杯”系列競賽
  • 外文名:The Challenge Cup
  • 舉辦單位:團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及省級政府
  • 賽事等級:全國高校高水平示範性競賽
基本介紹,意義,類型,歷史沿革,創業競賽,競賽章程,附則,區別,系列專項競賽,

基本介紹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以下簡稱“‘挑戰杯’競賽”)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和地方省級政府共同主辦,國內著名大學承辦、新聞媒體聯合發起的一項具有導向性、示範性和民眾性的全國競賽活動,“挑戰杯”系列競賽被譽為中國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的“奧林匹克”盛會,是目前國內大學生最關注最熱門的全國性競賽,也是全國最具代表性、權威性、示範性、導向性的大學生競賽。
自1989年首屆競賽舉辦以來,“挑戰杯”競賽始終堅持“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的宗旨,在促進青年創新人才成長、深化高校素質教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廣大高校乃至社會上產生了廣泛而良好的影響,被譽為當代大學生科技創新的“奧林匹克”盛會。

意義

(1)吸引廣大高校學生共同參與的科技盛會。從最初的19所高校發起,發展到1000多所高校參與;從300多人的小擂台發展到200多萬大學生的競技場,“挑戰杯”競賽在廣大青年學生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顯著增強。
促進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的創新搖籃。競賽獲獎者中已經產生了兩位長江學者,6位國家重點實驗室負責人,20多位教授和博士生導師,70%的學生獲獎後繼續攻讀更高層次的學歷,近30%的學生出國深造。他們中的代表人物有:第二屆“挑戰杯”競賽獲獎者、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獲得者、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北京中星微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鄧中翰,第五屆“挑戰杯”競賽獲獎者、“中國傑出青年科技創新獎”獲得者、安徽中科大訊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總裁劉慶峰,第八屆、第九屆“挑戰杯”競賽獲獎者、“中國青年五四獎章”標兵、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7級博士研究生胡鈴心等。
(2)引導高校學生推動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渠道。成果展示、技術轉讓、科技創業,讓“挑戰杯”競賽從象牙塔走向社會,推動了高校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深化高校素質教育的實踐課堂。“挑戰杯”已經形成了國家、省、高校三級賽制,廣大高校以“挑戰杯”競賽為龍頭,不斷豐富活動內容,拓展工作載體,把創新教育納入教育規劃,使“挑戰杯”競賽成為大學生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平台。
(3)展示全體中華學子創新風采的亮麗舞台。香港、澳門、台灣眾多高校積極參與競賽,派出代表團參加觀摩和展示。競賽成為兩岸四地青年學子展示創新風采的舞台,增進彼此了解、加深相互感情的重要途徑。

類型

(1)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簡介
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起源於美國,又稱商業計畫競賽,是風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賽事。它借用風險投資的運作模式,要求參賽者組成優勢互補的競賽小組,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技術、產品或者服務,並圍繞這一技術、產品或服務,以獲得風險投資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體、深入的創業計畫。
“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採取學校、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全國三級賽制,分預賽、複賽、決賽三個賽段進行。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努力培養廣大青年的創新、創業意識,造就一代符合未來挑戰要求的高素質人才,已經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要求。作為學生科技活動的新載體,創業計畫競賽在培養複合型、創新型人才,促進高校產學研結合,推動國內風險投資體系建立方面發揮出越來越積極的作用。
(2)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簡介
參加“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作品一般分為三大類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科技發明製作,凡在舉辦競賽終審決賽的當年7月1日起前正式註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類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國籍本專科生和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參賽。每個學校選送參加競賽的作品總數不得超過6件(每人只限報一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3件,其中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得超過1件。各類作品先經過省級選拔或發起院校直接報送至組委會,再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對其進行預審,並最終評選出80%左右的參賽作品進入終審,終審的結果是,參賽的三類作品各有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且分別約占該類作品總數的3%、8%、24%和65%。
全民挑戰杯:與社會媒體緊密合作,打造綜合電視、廣播、報紙、周刊、網路、微博等載體的立體傳媒平台,挖掘“挑戰杯”內涵,推廣“挑戰杯”文化,以新銳的創意觸動公眾心靈,以廣泛的傳播擴大賽事影響,以社會的美譽彰顯青年責任,讓“挑戰杯”走出校園、走向社會,成為全民關注、全民參與的國家盛事。
全球挑戰杯:向全世界的青年大學生髮出邀請,吸引來自全球各地的著名高校參加競賽,舉辦國際大學生創業夏令營、創業大講堂等活動,讓中國成為全球創業青年的嚮往之地,讓“挑戰杯”引領世界的目光。
全體驗挑戰杯:推動大學校區、城市社區、創業園區的三區聯動,調動各類社會資源,為參賽選手提供包括意識培育、技能訓練、項目諮詢、苗圃孵化、投資融資等在內的全體驗式賽事服務,讓“挑戰杯”參賽經歷成為青年學子的真實創業體驗。
綠色挑戰杯:秉持節約辦賽的原則,在賽事組織的全過程倡導環保、低碳、生態的“綠色”理念,通過節能減排、低碳交通、省電節水、循環利用、低耗高效等方式,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創業與綠色完美結合,讓大學生成為“綠色”生活方式和發展模式的倡導者與踐行者。
實戰挑戰杯:堅持實戰導向,通過調整賽制(首次將作品分為已創業與未創業兩類)、完善規則(對已創業作品給予加分)、多元評審(提高來自企業界、投資界的評審比例)等方式,推動“挑戰杯”由學術導向型向實戰導向型轉變,並通過專屬的優惠政策,扶持優秀創業項目與團隊落地運營。
可持續挑戰杯:總結“挑戰杯”辦賽經驗,規範“挑戰杯”工作體系,努力形成競賽網路(永久官網)、園區基地(創業園區)、風投基金(專屬投資基金)等長效機制,實現“挑戰杯”的可持續發展,讓“挑戰杯”真正成為推動創業教育、支持創業實踐的“加速器”。

歷史沿革

歷屆承辦高校
挑戰杯藍色旗幟挑戰杯藍色旗幟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科技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歷屆詳情
第一屆競賽於1989年在清華大學舉行。
1989年,在國家教委的支持下,以清華大學等34所高校和全國學聯、中國科協及《光明日報》、《中國青年報》、《中國教育報》、《科技日報》、《北京日報》等單位的名義,聯合發起舉辦了首屆“挑戰杯”大學生課外科技活動成果展覽暨技術交流會。首屆全國“挑戰杯”競賽的時間為1989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由清華大學具體組織,開幕式在清華大學主樓大廳舉行,閉幕式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李鵬聶榮臻薄一波等領導為首屆競賽題詞。組委會主任、清華大學校長張孝文致開幕詞和閉幕詞。何東昌在開幕式上講話,嚴濟慈等出席閉幕式,評審會主任張維宣布了獲獎名單。來自全國21個省、市、自治區的52所高校的430件作品參加這次展覽和比賽,其中參賽項目為396項。首屆全國“挑戰杯”中共有154項作品獲獎:一等獎6項,二等獎19項,三等獎38項,四等獎91項。清華大學參賽的15件作品中有14項獲獎(其中一等獎3項),以總分640分的高分榮獲團體總分第一,捧走“挑戰杯”。華中理工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西安交通大學浙江大學分別獲得優勝杯。石河子醫學院獲精神文明獎。
第二屆競賽於1991年在浙江大學舉行。
1991年11月4日至11日,第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成果交流和評比會在浙江大學隆重舉行。本屆“挑戰杯”競賽活動是由團中央、中國科協、全國學聯主辦,浙江大學、清華大學等51所著名高等院校,以及《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10家中央和地方新聞單位聯合發起,並由浙江大學承辦。在本次成果交流和評比會上,共展示了來自28個省、市的168所高校帶來的553項作品。這些作品經過各省、市自治區的精心篩選,涉及社會科學論文(法律、教育、管理等)、科技作品與成果和社會調查報告,其中社會科學論文186篇,科技製作289項,社會調查報告78篇。參賽人員中,本科生379人,碩士生106人,博士生41人,專科生28人。前來參加本次競賽及成果交流會的有來自全國28個省(市、自治區)的三百餘位代表和61所發起高校和新聞單位的七十餘位領導。經過評審們的認真評選,最終上海交通大學以400分的總成績摘得“挑戰杯”,獲得第二至六名的依次為中國科技大學、華中理工大學、浙江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和清華大學。另外,本屆競賽還評選出了10個省級組織獎,20個學校組織獎。浙江大學獲特別組織獎。在這屆“挑戰杯”上,將這項競賽正式定名為“‘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並一直沿用至今。在這屆大賽期間,初步建立了選拔、申報、評審的競賽機制;確立組織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各自獨立運作的競賽機構;形成了兩年一屆、高校承辦的組織方式。“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作為大學生科技創新的平台,是提高大學生學術科研能力的主要途徑,是培養大學生創新意識、創新思維和能力的重要手段。
本屆競賽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全國學聯主辦。“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名稱正式確定並沿用至今。這屆競賽初步建立了選拔、申報、評審的競賽機制;確立組委會和評審會各自獨立運作的競賽機構;形成了兩年一屆、高校承辦的組織方式。上海交通大學獲得“挑戰杯”。
第三屆競賽於1993年在上海交通大學舉行。
競賽開幕前夕,江澤民同志親筆為競賽題寫杯名,使競賽影響更加廣泛。通過本屆競賽的舉辦,“挑戰杯”競賽的各項機製得到進一步完善和加強。
1993年11月1日至8日,第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在上海交通大學隆重舉行。本屆競賽由團中央、中國科協、全國學聯主辦,上海交通大學、清華大學等全國59所著名高等院校,以及《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19家新聞單位聯合發起,並由上海交通大學承辦。來自全國30個省、市的240多所高校的近千名來賓參加了此次盛會。11月6日上午9時,在上海交大徐匯校區舉行了開幕式,時任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陳至立、團中央書記處書記袁純清、中國科協副主席葉淑華等領導同志出席了儀式並做了重要講話,組委會主任、時任上海交通大學校長翁史烈致開幕詞並宣布競賽開幕。7日,“挑戰杯”競賽決出名次,在參加競賽的760餘件作品中,來自北京大學等17所高校的19件作品獲得一等獎;北京大學獲總分第一名,捧得“挑戰杯”,上海交通大學獲一等獎1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2項,鼓勵獎1項,積340分列第三名,獲“優勝杯”,又因出色的組織工作而獲“特別組織獎”。8日,第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科技作品競賽在上海影城落下帷幕。
第四屆競賽於1995年在武漢大學舉行。
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為本屆競賽題詞,周光召、朱光亞等100名著名科學家為大賽寄語勉勵。
本屆“挑戰杯”發起高校82所,共吸引了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的254所高校的863件作品申報參賽,有821件作品進入終審決賽,其中科技製作類380件、論文類318件、調查報告類123件。經過嚴格、公正的評審,評選出一等獎18名、二等獎51名、三等獎142名、鼓勵獎374名,獲獎面占申報參賽作品總數的71.2%。復旦大學以團體總分第一的成績捧走了“挑戰杯”。清華大學、華中理工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大連理工大學、南京理工大學、湖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北京科技大學、中國科技大學獲理工、農醫類院校競賽“優勝杯”。北京大學、北京師範大學、雲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師範大學獲綜合、師範、財經政法、體育藝術類院校競賽“優勝杯”。北京、湖北、上海、天津、江蘇、四川、黑龍江、陝西、遼寧、浙江、山東、山西、廣東等13個省市獲省級組織獎,北京理工大學等38所高校獲校級組織獎,成功主辦本次大賽的武漢大學被授予特別組織獎。
第五屆競賽於1997年在南京理工大學舉行。
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為本屆“挑戰杯”競賽題詞。香港大學生首次組團參與競賽活動。
1997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歷時5天的第五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在南京理工大學舉行。第五屆全國“挑戰杯”競賽活動全國組織委員會由97所內地著名大學、5所香港特別行政區高校和《人民日報》、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等16家新聞單位聯合組成。本次競賽共有267所高校參加,其中香港地區高校4所。參賽作品共942件,按理工農醫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社會調查報告和社科論文三大類進行評獎。黨和國家領導人對競賽十分關心,國務院副總理鄒家華、江蘇省委書記陳煥友等專門為第五屆“挑戰杯”競賽題詞。鄒家華的題詞是:“崇尚科學,追求真理,勤奮學習,迎接挑戰。”陳煥友的題詞是:“展青年一代風采,做科教興國先鋒。”在競賽期間,“第五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作品展覽”同時拉開帷幕,精彩上演。參加展覽的339件理工農醫類學術論文和發明製作來自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157所高等院校,除香港特別行政區高校的18件作品外,其餘的參賽作品都是從603件參加終審決賽的作品中嚴格挑選出來的。近三十位評審經過4天的緊張工作,從參加終審決賽的603件作品中評出了一等獎19項,二等獎48項,三等獎159項,清華大學獲得團體總分第一名,捧走了“挑戰杯”競賽的最高榮譽獎挑戰杯。獲得“優勝杯”的為理工農醫類院校的前六名和綜合、語文師範、財經政法、體育藝術類院校的前四名。香港特別行政區5所高校的大學生參加了本次競賽,經專家評審,評出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參賽高校一、二、三等獎和鼓勵獎。樹仁學院獲得“優勝杯”。經過激烈的角逐,重慶大學獲得了第六屆“挑戰杯”的承辦權。在閉幕式上重慶大學校領導激動地接過了藍色的“挑戰杯”競賽旗幟。
第六屆競賽於1999年在重慶大學舉行。
199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第六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終審決賽在重慶大學舉行。參加本屆“挑戰杯”終審決賽的共有全國31個省區市、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290所高校的651件作品,其中內地製作類作品449件,將產生158件等級獎;內地論文及調查報告類作品202件,將產生131件等級獎。香港特別行政區9所高校的40件作品直接進入終審決賽。澳門地區的大學作為特邀代表,派出大學生代表,攜其科研成果前來參加交流。美國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也派了代表和大學生科技作品參與交流。
重慶市政府成為主辦方之一,這是省級政府首次參與賽事主辦。香港地區9所高校的40件作品直接進入終審決賽。競賽協定項目43個,轉讓總金額超過1億元,轉讓金額超過前五屆的總和。
第七屆競賽於2001年在西安交通大學舉行。
這是“挑戰杯”競賽首次在西北地區舉行終審決賽。西安外事學院成為第一所參加“挑戰杯”競賽的民辦高校。本屆高校還首次實現了內地和港、澳、台大學生的同台競技交流。
2001年9月18日至23日,第七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在西安交通大學成功舉辦。來自全國31個省、區、市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的二百餘所大學近千名學生相聚古城西安,向全國人民展示當代大學生的課外學術科技成果。第七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是由團中央、中國科協、陝西省人民政府、全國學聯主辦,西安交通大學承辦,這是“挑戰杯”競賽活動開辦12年來首次在祖國大西北舉辦終審決賽。本屆競賽以“關注西部、關注未來、關注‘挑戰杯’”為主題,對於進一步推動大學生科技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西部大開發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競賽全國組委會由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91所內地和香港特區的著名大學與《人民日報》社、新華社、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等十幾家中央新聞單位聯合組成。本屆“挑戰杯”競賽活動共吸引了來自全國31個省、區、市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的205所高校的一千五百餘名師生前來參賽,共收到933件(含港澳作品54件)作品。經過專家們的認真評審,最終,清華大學張吳明的“結構光三維掃瞄器”等19個作品獲特等獎,復旦大學陸思淵的“轉動基板的雷射測溫”等63件作品獲一等獎,171件作品獲二等獎,452件作品獲三等獎。第七屆“挑戰杯”競賽活動開辦十二年來首次在祖國的大西北舉辦終審決賽,也是新的世紀裡,在西部大開發的號角聲中召開的第一次盛大的大學生科技活動。“挑戰杯”科技競賽是全國最高水平的國家科技後備人才薈萃的盛會,是數百萬大學生智慧和創造力的科技成果大展示。
第八屆競賽於2003年在華南理工大學舉行。
來自內地、港澳台和新加坡的375所高校的1159件參賽作品和選手,及參加評審的國內外100多位著名專家學者,匯聚華南理工大學。第八屆科技競賽體現更深、更強、更大的特色,有內地的363所高校近一千件科技作品參加角逐。競賽也為港澳地區高校設定獎項,香港9所高校、澳門3所高校共66件作品參賽,台灣地區、新加坡等地也參加或觀摩了本屆競賽。本次競賽,除評審外,還安排了科技作品展示、科技成果轉讓洽談、學術論壇、企業家報告會及企業招聘會等。2003年11月20日,第八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終審決賽在華南理工大學拉開帷幕。本屆“挑戰杯”由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廣東省人民政府主辦,華南理工大學承辦。來自中國內地31個省、區、市,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省,以及新加坡等地大學的師生代表及企業界、新聞界人士近萬人參加了開幕式。經過一系列精彩的比賽環節,24日下午,第八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作品競賽在華南理工大學圓滿落下帷幕。清華大學榮獲本屆大賽團體總分第一名,捧走“挑戰杯”。東道主華南理工大學則以團體總分第四名的佳績奪得“優勝杯”,華南理工曾德華同學研製的“保全巡邏機器人”獲得特等獎。而復旦大學由於累計三次捧走“挑戰杯”,在閉幕式暨頒獎典禮上獲得“挑戰杯”永久紀念杯一座。經過專家學者們嚴格細緻的審查,在參賽的1168件(含港澳高校66件)作品中,共有22件作品獲得特等獎。其中,清華大學劉自鴻同學的“人體生物智慧型感測及套用系統”在大賽期間舉辦的科技成果轉讓簽約儀式上,以300萬元的轉讓價格與北京一家企業,成功簽署了合作協定。同樣來自清華大學、創下本屆大賽科技成果轉讓最高價800萬元、由博士生劉鵬等同學研發的“高性能網路連線磁碟矩陣存儲器RAID-M”也奪得特等獎。這樣,在團體總分上,清華大學當仁不讓拿到冠軍,獲得大賽的最高榮譽,捧走了“挑戰杯”。清華大學也是本屆大賽上轉讓科技成果數量最多、總金額最大的高校。本屆大賽還評選出一等獎作品75件,二等獎作品219件,三等獎作品595件。香港中文大學獲得“港澳優勝杯”,共青團廣東省委員會等18個單位獲得省級優秀組織獎,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獲特別組織獎。
來自中國內地31個省、區、市,香港、澳門、台灣,以及新加坡等地高校的師生代表及企業界、新聞界人士近萬人參加了開幕式。共有18件“挑戰杯”參賽作品成功轉讓,總成交額達到1300萬元。其中單件作品最高成交額800萬元。
第九屆競賽於2005年在復旦大學舉行。
自1989年以來,“挑戰杯”已經成功舉行了八屆。十六年來,共有約二百多萬大學生直接或間接的參加了此項賽事,參賽規模已發展到包括全國所有重點高校在內的一千多所內地高校,以及港澳台等數十所知名高校。本屆“挑戰杯”可謂是承前啟後,盛況空前。參賽作品數量最多,達到了1171件。參與範圍最廣,兩岸四地共同參與項目競爭,首次真正實現了“挑戰杯”成為中華青年的科技盛會。經過專家學者們嚴格細緻的審查,在參賽的1175件(含港澳高校68件)作品中,共有22件作品獲得特等獎。本屆大賽還評選出一等獎作品90件,二等獎作品227件,三等獎作品558件。香港中文大學獲得“港澳優勝杯”,台灣淡江大學獲得“兩岸交流杯”。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等18個單位獲得省級優秀組織獎。經過連日的展示以及專家們認真嚴謹的評審,復旦大學以總分420分的最高分捧得第九屆“挑戰杯”。北京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南京大學等20所高校以佳績奪得“優勝杯”,北京大學的“專業市場主導下的地方產業集群研究”等項目獲得特等獎。而清華大學由於累計三次捧杯,獲得“挑戰杯永久紀念杯”。
本屆“挑戰杯”競賽成為前九屆競賽中參賽高校最多、參賽作品最多的一屆,共有1107件入圍複賽。台灣地區高校首次正式組團參賽。設立飛利浦科技多米諾大賽,成為國內大學生校際之間的首次多米諾正規賽事。首次以公開答辯的方式進行最後的評審。
第十屆競賽於2007年在南開大學舉辦。
2007年11月,南開大學承辦了富有青春與創意的第十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為申辦第十屆“挑戰杯”競賽,南開大學做了大量的前期準備工作,學校明確表示一定要全力以赴爭取申辦成功,並且有信心、有決心更有能力辦好此次大賽,辦出天津特點、南開特色,將第十屆“挑戰杯”競賽辦成一屆立足中國、面向世界、立足青年、面向未來的高水平賽事。2005年8月,南開大學與共青團天津市委共同向天津市人民政府遞交了關於申辦第十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專項請示,天津市市長戴相龍代表市政府表示:“全力支持南開大學、共青團天津市委員會申辦第十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如能獲準,一定辦好”。2005年9月,南開大學向“挑戰杯”競賽全國組委會正式遞交了第十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申辦報告。在第十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組委會對南開的評估考察會上,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教衛工委書記陳超英出席了會議並對南開大學申辦第十屆“挑戰杯”賽事表示了支持。為了確保申辦成功,學校團委做了大量的有針對性、富有成效的準備工作,得到了“挑戰杯”全國組委會考察評估團的充分肯定和兄弟院校以及各團省(區、市)委的大力支持。2005年11月21日,在第九屆“挑戰杯”全國組委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上,經過無記名投票,南開大學以絕對優勢擊敗對手,獲得了第十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承辦權。在第九屆“挑戰杯”競賽的閉幕式上,專程抵滬的南開大學黨委書記薛進文同志從復旦大學黨委書記秦紹德同志手中接過了象徵中國大學生學術科技活動最高級別賽事的“挑戰杯”會旗,晚會主持人和與會的各大高校的師生相約2007年相聚南開,新一屆的中國大學生科技盛會將在2007年的南開拉開帷幕。“挑戰杯”在南開迎來它的第十屆。“十”是一個小小的總結,對於過去所取得的輝煌的總結;“十”又是一個新的開始,象徵著漫漫挑戰路的新征程。創新孕育希望,挑戰無處不在。
全體參賽學生向全國大學生髮出“努力成為推動創新型國家建設的生力軍”的倡議。決賽期間,舉辦了學生學術科技作品展、創新型人才培養系列論壇、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報告會、學生科技成果轉化洽談會、港澳台高校學生座談會。109位兩院院士在內的161位海內外知名人士為競賽題詞。
第十一屆競賽於2009年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舉辦。
2009年是建國60周年,五四運動90周年,是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的一年。“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闊別20年後首次回到首都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在團中央、工信部、市委、市政府領導及支持下,充分發揮自身優勢,調動社會各類資源,舉全校之力,承辦第十一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2009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第十一屆“挑戰杯”航空航天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將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舉辦。本屆“挑戰杯”全國組委會共收到全國31個省(區、市)507個高校報送的作品1387件;經全國組委會複審,淘汰281件,最終進入終審決賽項目為1106件(其中文科616件;理科490件),入圍高校432個。本屆挑戰杯規格高、規模大、人員層次多、賽事活動時間長,是歷年以來規模最大、參與層次最廣的一屆,來自海內外以及港澳台的3800餘名精英學子和領導嘉賓齊聚北航將共襄這一大學生的科技盛事!賽事期間,組委會舉辦“國際大學生創新挑戰營”、“世界青年創新創業論壇”、“大學生科技作品博覽會”“科技嘉年華”等主題活動,同時,信息化的評審、高科技的開閉幕式以及文化底蘊深厚的作品展覽展示設計都是本屆挑戰杯的亮點。
競賽信息化第十一屆挑戰杯競賽突出辦賽信息化特點,組委會邀請專家組成開發競賽官方網站、完善全國大學生科技成果信息服務平台,第一次在挑戰杯引入網路申報,網路評審的機制,全程實現網路信息化服務。
競賽國際化第十一屆挑戰杯競賽突出交流國際化特點,組委會將舉辦國際青年創新交流營,活動擬邀請國外知名高校和港澳台高校青年學生在“挑戰杯”舉辦期間共聚北航,和來自全國各地數百所高校的“挑戰杯”參賽大學生交流創新心得,分享挑戰經驗,以達到相互交流,共同進步。
競賽產業化第十一屆挑戰杯競賽突出成果產業化特點,組委會安排了“大學生科技作品博覽會”和“世界青年創新創業論壇”,藉以積極回響國家科技創新號召,加強國家大學科技園在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推進科技創業、促進區域經濟發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導和幫助大學生提高科技創業和就業的能力。促成園區企業和高校科技作品之間的智慧財產權合作。吸引高素質大學生進行人才和產品的多方位合作。競賽組委會和科學松鼠會還在“挑戰杯”競賽期間共同主辦“科技嘉年華”活動,活動定位為“一場集合科學牛人和大眾名人的科普盛會”和“一場專業、有趣、歡樂的科學節”引。
第十二屆競賽於2011年在大連理工大學舉辦。
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大挑)於2013年10月13日至18日在211重點院校蘇州大學舉辦。
本屆“挑戰杯”競賽開創了自1989年創辦以來的多項新紀錄:第一次由省屬“211工程”高校承辦;第一次在地級市舉辦;第一次採用校地合作的承辦模式,是產學研良性循環、高校與地方協同創新的一次有益嘗試。
第十四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將於2015年由廣東工業大學香港科技大學聯合承辦。這是全國“挑戰杯”競賽首次走進香港、走向世界,首次跨境聯合承辦,創造了“挑戰杯”競賽自1989年創辦以來的多項新紀錄。
一、代表團組成
1.各省(區、市)以省(區、市)為單位組團。代表團團長由各省級團委分管副書記擔任,秘書長由各省級團委學校部負責同志擔任,各代表團可派隨團工作人員1-2人。各省(區、市)參賽事宜由各省級團委組織協調。
2.各參賽高校以校為單位組隊。每所高校派1人擔任領隊參加終審決賽,每件參加終審決賽現場問辯的作品派1名作者參加終審決賽,現場問辯作品數超過3件(含3件)的高校可派指導教師1人參加終審決賽。
3.決賽期間將舉行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組委會第二次會議,請第十二屆“挑戰杯”競賽全國組委會成員出席並參加決賽期間活動。同時邀請非發起高校的參賽學校領導參加決賽期間的活動。
4.各省(區、市)團委可邀請非參賽高校、企業等相關人士組成觀摩團參加決賽期間活動。
二、作品展示
1.本屆“挑戰杯”競賽獲獎作品1115件,其中入圍終審決賽參加現場問辯的作品637件,僅進行現場展示的作品478件。“世園會”專項競賽獲獎作品360件,其中入圍終審決賽參加現場問辯的作品45件,僅進行現場展示的作品92件(名單見前期下發的競賽複審結果通知),其餘223件“世園會”三等獎作品不參加相關活動。
2.本屆競賽作品展示將按照學科門類進行布展,分別為機械與控制類作品展區、信息技術類作品展區、數理類作品展區、生命科學類作品展區、能源化工類作品展區、哲學類作品展區、經濟類作品展區、法律類作品展區、社會學類作品展區、教育類作品展區、管理類作品展區、大型作品展區、港澳台及海外作品展區、世園會專項作品展區,以便於專家評審及參賽作者之間進行學術交流。

創業競賽

在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最早於1998年在清華大學舉行。1999年,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全國學聯主辦,清華大學承辦的首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成功舉行。2000年,第二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上海交通大學成功舉辦;2002年第三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浙江大學舉辦;2004年第四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廈門大學舉辦;2006年第五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山東大學舉辦;2008年第六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四川大學成功舉辦,把大學生創業浪潮推向了新的高峰;第七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大賽決賽於2010年9月在吉林大學成功舉辦。
1999年,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全國學聯主辦,清華大學承辦的首屆”挑戰杯”和訊網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北京成功舉辦,競賽由和訊網贊助,匯集了全國120餘所高校近400件作品。大賽的舉辦使”創業”的熱浪從清華園向全國擴散,在全國高校掀起了一輪創新創業的熱潮,孕育了視美樂、易得方舟等一批高科技公司,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2000年,由上海交通大學承辦的第二屆”挑戰杯”萬維投資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上海成功舉辦,競賽由萬維投資網贊助。大會共收到來自全國24個省137所高校的455件作品。在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一批創業計畫進入實際運行操作階段,技術、資本和市場的結合向更深的層次推進。
2002年,由浙江大學承辦的第三屆”挑戰杯”天堂矽谷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杭州成功舉辦,教育部成為競賽主辦單位,杭州市人民政府作為承辦單位參與了競賽,並提供了全部經費支持。競賽成為2002西湖博覽會的重要活動之一,致力於打造創業天堂的杭州市甚至提出要將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永遠留在杭州。
競賽組委會共收到來自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244所高校的參賽作品共542件。競賽受到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界和風險投資界的關注。據統計,部分參賽作品開賽前就吸引了部分風險投資,金額達10400萬元,其中簽訂契約的項目6件,簽約金額4640萬元。決賽期間,正式簽約項目4件,金額達5760萬元。其中,南京大學的”格霖新一代綠色環保空氣淨化器”商業計畫獲得了高達2595萬元的風險投資。
2004年,第四屆”挑戰杯”中國銀行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廈門成功舉辦,則把大學生創業浪潮推向了新的高峰。競賽由中國銀行和亞禮得集團贊助,來自全國29個省、市、自治區276所高校的603件作品參加了競賽,其中100件作品進入了終審決賽。
台灣省首次派隊參加,香港和澳門的大學也應邀觀摩。參加終審決賽的參賽學生達1000餘人,參加觀摩的媒體、企業、投資等各界人士近2000餘人,使”挑戰杯”創業計畫競賽在短短4屆、5年的時間裡就達到了空前的規模。
2006年第五屆“挑戰杯”飛利浦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在山東大學成功舉辦,部分作品在賽前就受到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界和風險投資界的關注。據統計,賽前共有13個參賽項目與25家企業達成投資意向,獲得了5921.35萬元的風險投資。在終審決賽期間的投資意向洽談會上,共有3個項目與4家企業正式簽約,風險投資達2225萬元。
本屆“挑戰杯”競賽得到了來自港澳台地區眾多高校的熱烈回響,香港地區首次正式參賽,共有來自香港地區的9所高校、澳門地區1所高校、台灣地區的3所高校前來參賽、參展、觀摩,為大賽增添了新的亮點,吸引了各方的廣泛關注。
2008年11月16日第六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決賽開幕式在四川大學舉行,來自內地的109所高校的150支大學生團隊以及港澳地區的18支大學生團隊在此角逐金銀銅獎。
2010年第七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活動由共青團中央、教育部、中國科協、全國學聯共同主辦,長春市政府、吉林大學共同承辦。本屆競賽共收到來自全國374所高校(含港澳台)的640項創業作品,參賽學生達6000多名。可謂匯集了大學生中的精英,並層層精選了領先的研究成果。比賽不僅要用展板、實物、資料、幻燈片和答辯等形式展示自己的設計成果,而且還要進行項目計畫書評審、秘密答辯和“創業之星”網路虛擬運營競賽。其中,“創業之星”網路虛擬運營競賽是本屆“挑戰杯”新增的環節,它標誌著這項全國性的大學生實踐大賽已經開始由單純的創業計畫的撰寫與答辯向創業計畫如何有效實施轉變。
第八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決賽將在2012年11月24日至29日在同濟大學舉行。11月28日,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辦,同濟大學承辦,復星集團協辦的第八屆“挑戰杯”復星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決賽在上海落下帷幕。
挑戰杯
經過商業計畫書書面評審、秘密答辯、公開答辯等競賽環節的激烈角逐,競賽評審會最終評出同濟大學《上海微納絲保溫科技有限公司》等65件大陸地區高校作品、香港中文大學《Chow! Task Manager》等4件港澳地區高校作品獲得金獎,其中,16件作品已經投入實際運營,占參賽已創業作品的29.1%;澳門科技大學《Macard明信片服務有限公司》等17件作品分獲“最佳創意獎”、“最具投資潛力獎”、“最受媒體關注獎”、“最佳展示獎”、“最具人氣獎”、“評審推薦特色獎”;20支團隊獲得競賽首次設立的“網路虛擬運營”專項競賽一等獎。此外,團北京市委等21個省級團委獲得省級優秀組織獎,同濟大學等126所高校獲得校級優秀組織獎。
本屆競賽以“共挑戰·創未來”為主題,吸引了社會各界尤其是風險投資界、企業界和地方創業園區的廣泛關注,共有94件參賽作品與有關投資方已簽訂投資協定或達成投資意向,簽約及意向投資金額總計2.81億元。競賽決賽期間,還舉辦了參賽項目作品展、創業大講堂、《共挑戰·創未來》新書發布儀式、創業達人挑戰賽、大學生創業示範園區和服務大學生就業創業項目推介會、“MM百萬青年創業計畫”工作推進會、國際大學生創業夏令營成果展等豐富多彩的互動交流活動。
2013年11月8日,習近平總書記向2013年全球創業周中國站活動組委會專門致賀信,特彆強調了青年學生在創新創業中的重要作用,並指出全社會都應當重視和支持青年創新創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作出了專門部署,指出了明確方向。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黨中央有關指示精神,適應大學生創業發展的形勢需要,在原有“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的基礎上,共青團中央、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協、全國學聯決定,自2014年起共同組織開展“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大賽,每兩年舉辦一次。在原有第九屆“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的基礎上增加了兩項賽事:創業實踐挑戰賽和公益創業賽。

競賽章程

第一章總-則
(2004年6月10日全國組委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
第一條“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主辦的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中一項具有導向性、示範性和民眾性的競賽活動,每兩年舉辦一屆。
第二條競賽的宗旨: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
第三條競賽的目的:引導和激勵高校學生實事求是、刻苦鑽研、勇於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並在此基礎上促進高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發現和培養一批在學術科技上有作為、有潛力的優秀人才。
第四條競賽的基本方式: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申報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作品參賽;聘請專家評定出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套用價值和創新意義的優秀作品,給予獎勵;組織學術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覽、轉讓活動。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競賽設立領導小組,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指導競賽活動,並對全國組織委員會和全國評審委員會提交的問題進行協調和裁決。
第六條競賽設立全國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和聯合發起單位(含高校、新聞單位、相關企業)的有關負責人組成。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分別委派有關負責同志作為組委會成員,各聯合發起單位推薦一名主管領導作為組委會成員。全國組織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條全國組織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1.審議、修改競賽的章程和評審規則;
2.籌集競賽組織、評審、獎勵所需的經費;
3.投票表決競賽承辦高校;
4.議決其它應由組委會議決的事項。
第八條全國組織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按照全國組委會通過的章程組織競賽活動並向全國組委會報告工作。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由承辦單位有關領導擔任;設副秘書長若干名。
第九條競賽設立全國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的相關學科具有高級職稱的非高校專家組成。全國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常務副主任二名,評審委員若干名。
全國評審委員會經主辦單位批准成立,有權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所規定的原則下,獨立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條全國評審委員會職責如下:
1.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基礎上制定評審實施細則;
2.審看參賽作品及其演示,對作者進行問辯;
3.確定參賽作品獲獎等次。
第十一條競賽設立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在全國組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召開時成立,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常務副主任1名、評審委員3名(根據被評判作品學科分布選定)、主辦單位各1名代表、全國組織委員會高校委員中抽籤產生的10名代表組成。資格評判委員會主任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擔任。資格評判委員會會議由資格評判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
第十二條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職責如下:
1.授權全國組委會秘書處在預審開始至終審決賽結束前接受參賽學校和學生、評審、社會各界人士對參賽作品資格的質疑投訴;
2.在終審決賽結束前,如出現被質疑投訴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應召開會議,對被質疑投訴的參賽作品的作者及所屬學校進行質詢;
3.投票表決被質疑投訴作品是否具備參賽資格。
第十三條全國組委會秘書處對質疑投訴者的姓名、單位予以保密。質疑投訴者需提供相關證據或明確的線索。資格評判委員會開會時,到會委員超過2/3方可進行表決;表決時實行迴避制度;若參加表決委員中有2/3以上認為該作品不具備參賽資格,則評審會對該作品不予評審,其參賽得分隨之取消。全國組委會秘書處不受理匿名質疑投訴。
終審決賽結束後,對作品的質疑投訴繼續按本章程第三十三條執行。
第十四條主辦單位根據團體總分優先原則,確定上屆競賽總分前70名的學校為聯合發起高校,並可根據終審決賽規模、地區平衡、學校類別及代表性、承辦地區等因素作部分調整。
第十五條各省(區、市)、各高校應舉辦與全國競賽接軌的屆次化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各省(區、市)團委、科協、教育部門、學聯聯合設立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負責本省(區、市)競賽的組織協調、參賽作品資格審查和作品初評等有關工作。
第三章-參賽資格與作品申報
第十六條凡在舉辦競賽終審決賽的當年7月1日以前正式註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類高等院校在校中國籍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
第十七條申報參賽的作品必須是距競賽終審決賽當年7月1日前兩年內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可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申報個人作品的,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鑑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兩人;凡作者超過三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三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報集體作品。集體作品的作者必須均為學生。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集體作品,均按學歷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
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論文)、學年論文和學位論文、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成果(含本競賽主辦單位參與舉辦的其它全國性競賽的獲獎作品)等均不在申報範圍之列。
第十八條申報參賽的作品分為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大類。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作者限本專科生。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限定在哲學、經濟、社會、法律、教育、管理六個學科內。科技發明製作類分為a、b兩類:a類指科技含量較高、製作投入較大的作品;b類指投入較少,且為生產技術或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製作等。
第十九條參賽作品涉及下列內容時,必須由申報者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評審。
動植物新品種的發現或培育,須有省級以上農科部門或科研院所開具證明;
對國家保護動植物的研究,須有省級以上林業部門開具證明,證明該項研究的過程中未產生對所研究的動植物繁衍、生長不利的影響;
新藥物的研究,須有衛生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鑑定證明;
醫療衛生研究須通過專家鑑定,並最好附有在公開發行的專業性雜誌上發表過的文章;
涉及燃氣用具等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關用具的研究,須有國家相應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認定證明。
第二十條參賽作品必須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指導教師(或教研組)推薦,經本校學籍管理、教務、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第二十一條每個學校選送參加競賽的作品總數不得超過6件,每人限報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作品總數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l件。參賽作品須經過本省(區、市)組織協調委員會進行資格及形式審查和本省(區、市)評審委員會初步評定,方可上報全國組委會辦公室。各省(區、市)選送全國競賽的作品數額由主辦單位統一確定。每所發起學校可直接報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參加全國競賽。
第四章-展覽、交流、轉讓
第二十二條全國評審委員會推薦通過預審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及全部科技發明製作類作品參加展覽。科技發明製作類作品須有實物或模型參展。
第二十三條全國組委會將在競賽的終審決賽階段組織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動,並適時舉辦單項展示賽或邀請賽等豐富“挑戰杯”競賽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全國組織委員會在終審決賽期間,舉辦成果轉讓活動;成果是否轉讓不作為作品評審獲獎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全國組織委員會擁有組織轉讓獲獎作品的優先權。成果產權及利益分配由學校和作者協商確定。
全國組織委員會可以結集出版競賽獲獎的作品及評審評語。
第五章-獎勵
第二十六條全國評審委員會對各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和發起高校報送的參賽作品進行預審,評出80%左右的參賽作品進入終審決賽。參賽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作品各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等次獎分別約占進入終審決賽各類作品總數的3%、8%、24%和65%。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個學歷層次作者的作品獲獎數與其進入終審決賽作品數成正比例。科技發明製作類中a類和b類作品分別按上述比例設獎。
第二十七條參加全國終審決賽的作品,確認資格有效的,由全國組織委員會向作者頒發證書,並視情況頒發相應的獎金。參加各省(區、市)預賽的作品,確認資格有效而又未進入全國競賽的,由各省(區、市)組織協調委員會向作者頒發證書。
第二十八條競賽以學校為單位計算參賽得分,團體總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榮譽“挑戰杯”為流動杯,授予團體總分第一名的學校;設“優勝杯”若干,分別授予團體總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學校。累計三次捧得“挑戰杯”的學校,可永久保存複製的“挑戰杯”一座。
第二十九條各等次獎計分方法如下:特等獎作品每件計100分,一等獎作品每件計70分,二等獎作品每件計40分,三等獎作品每件計20分,上報至全國組委會但未通過預審的作品每件計10分。如遇總積分相等,則以獲特等獎的個數決定同一名次內的排序,以此類推至三等獎。
第三十條競賽設10個左右省級優秀組織獎和進入終審決賽高校數30%左右的高校優秀組織獎,獎勵在競賽組織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級優秀組織獎由主辦單位根據《優秀組織獎評選辦法》評定,報全國組織委員會確認。高校優秀組織獎由各省(區、市)組織協調委員會參照《優秀組織獎評選辦法》提名,主辦單位確定後報全國組織委員會確認。
第三十一條在符合競賽宗旨、具有良好導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聯合社會有關方面設立、評選專項獎。專項獎不計分。

附則

第三十二條競賽聯合發起高校應向全國組織委員會交納規定數額的發起組織費。參加全國終審決賽的作品,作者所在學校應向全國組織委員會交納規定數額的參賽費。發起組織費、參賽費主要用於競賽的組織、評審、獎勵所需經費的補充。
第三十三條競賽結束後,對獲獎作品保留一個月的質疑投訴期。若收到投訴,競賽領導小組將委託主辦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經調查,如確認該作品資格不符者,取消該作品獲得的獎勵,重新計算作者所在學校團體總分及名次,取消該校、該省所獲的優秀組織獎,通報全國組織委員會成員單位;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所在學校取消下屆聯合發起單位資格或參賽資格的處罰。
競賽組委會保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四條承辦競賽的高校應按當屆組委會通過的申辦辦法,申請承辦下一屆競賽活動;獲得歷屆“挑戰杯”和“優勝杯”的學校具有承辦下屆競賽的優先權;當屆組委會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式產生下屆承辦單位。
第三十五條競賽承辦單位有權以全國組織委員會名義尋求贊助。最高榮譽“挑戰杯”不得用於尋求贊助。

區別

“挑戰杯”競賽在中國共有兩個並列項目,一個是“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簡稱小挑;另一個則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簡稱大挑,兩者在比賽側重點不同,大挑注重學術科技發明創作帶來的實際意義與特點,而小挑更注重市場與技術服務的完美結合,商業性更強,小挑獎項設定為金獎、銀獎、銅獎,而大挑設定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大挑發起高校可報六件作品,其中三件為高校直推作品,另外三件要與省賽組織方協商推薦,而小挑只能推薦三件作品進國賽,大挑有學歷限制而小挑沒有,大挑分為專本科組、碩士組、博士組分開評審,大挑國賽最多可以報八人,而小挑最多可以報十人,大挑比賽證書蓋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 、教育部 、全國學聯、舉辦地人民政府的章,而小挑證書只蓋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 、教育部 、全國學聯的章。

系列專項競賽

網路虛擬運營專項比賽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挑戰杯”競賽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從第七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小挑)之後,將網路虛擬運營比賽單獨出來。網路虛擬運營競賽由全國“挑戰杯”競賽組委會舉辦,蓋全國“挑戰杯”組委會章,每年兩季,競賽流程為校賽選拔初賽、全國預賽、全國複賽、全國決賽。獎項設定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共100名),另外國賽入圍了現場決賽的團隊,網路虛擬運營直接入圍全國決賽,入圍團隊可以選擇參與或不參與網路虛擬運營專項決賽,若選擇參加,必須保證網路虛擬運營參加成員與國賽答辯成員一致。
特色項目獎
第八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畫競賽中,除了網路虛擬運營專項競賽外,全國挑戰杯組委會專門設定了項目特色獎,對進入了國賽現場決賽的團隊並參與公開答辯的團隊,秉著好中選優,精益求精的原則評選了項目特色獎及最具潛力投資獎等,蓋全國“挑戰杯”組委會章。
西安世園會專項競賽
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期間,為擴大挑戰杯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全國挑戰杯組委會專門舉辦了西安世園會專項競賽,該項目由學校團委重新推選3個項目,前提是不與已經入圍國賽的作品重複,蓋全國“挑戰杯”組委會章。
累進創新獎
根據第十三屆“挑戰杯”競賽組委會安排,本屆競賽增設了“累進創新獎”和“交叉創新獎”各若干項,為順應交叉學科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的趨勢,引導和鼓勵大學生吸收融合不同學科研究對象、研究視角、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豐富知識和研究能力體系,
1.申報作品須為已參加過往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競賽的作品。
2.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認定,符合下列一條或幾條:(1)較之前參賽時有重要研究進展;(2)在作品孵化方面有明顯成果;(3)學校通過設立累進支持基金、實施創新人才培養計畫等方式對較長周期的參賽項目提供持續支持,對參賽隊員進行跟蹤培養;(4)參賽項目被黨和政府相關部門、社會機構採納並結合實踐加以完善,在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累進創新獎每個高校只能選報一件作品。
交叉創新獎
(一)申報條件
1.參評作品須入圍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競賽。
2.參評作品須涉及兩個及以上學科(指“國家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中的一級學科”),在研究對象、研究視角、研究方法、研究工具等方面突出體現作者的跨學科研究能力。
交叉創新獎每個高校只能選報一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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