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和標誌的關係

指標和標誌的區別和聯繫。指標和標誌有明顯的區別,主要是:
1.指標是說明總體特徵的,而標誌則是說明總體單位的特徵的。
2.標誌有不能用數值表示的品質標誌和能用數值表示的數量標誌兩種,而指標都是用數值表示的。沒有不能用數值表示的統計指標。
指標和標誌也有密切的聯繫,主要是:
1.有許多統計指標的數值是從總體單位的數量標誌值匯總而來的,如一個主管局的總產值是從所屬各企業總產值匯總而來的;一個縣的糧食總產量是所屬各鄉村糧食總產量的總和。。 2.指標與數量標誌之間存在著變換關係。由於研究的目的不同,原來的統計總體如變成總體單位了,則相對應的統計指標也就變成數量標誌廠,反過來也是這樣。例如,在研究某市機械工業局的生產情況時,局屬各廠的總產值是總體單位的數量標誌,各廠總產值的總和是該局的統計指標,即機械工、1L局的總產值。如果研究的目的改為全市各工業局的生產情況,則全市各工業局形成了一個新的總體,在這個總體中各工業局的總產值之和就是全市的工業統計指標之——,而機械工業局只是這個新總體中的一個單位,該局的總產值又成為說明這個總體單位的數量標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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