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指事法
- 屬於:“六書”造字法的一種
- 始於:漢
造字中的指事法,燈謎中的指事法,
造字中的指事法
燈謎中的指事法
拆字謎中的示形法、析字謎和會意謎中的反面、對面、旁面、兩面等扣合謎法,都含指事法因素。如果單就指事謎而論,《評註燈虎辨類》中有一則“一”字謎,頗符指事要旨。特轉述於下,為本法作例。
上不在上,下不在下,不可在上,止宜在下(猜一字)一題面四句,各有所指。先指“上”字的“一”不在上邊,實在下邊;再指“下”字的“一”也不在下邊,而在上邊。兩句是反說。第三句中“不可”二字上邊的“一”和末句中“止宜”二字下邊的“一”,都是正說。此謎由四句的末字“上”和“下”提示“一”字所處的方位,指事就明白了。又如:
上邊只見一半,下邊只見一半左邊只見一半,右邊只見一半(猜一字)貺
此謎四句把“只見”作為謎底“貺”字的替身,由“上”、“下”、“左”、“右”四個方位詞,提示“貺”字的每一邊都是“只”和“見”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