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區政府領導重要內外事活動的安排。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拱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拱墅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區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受理各街道和區政府各部門請示區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受區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開展有關協調工作。
(三)根據區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區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和參與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四)督促檢查各街道和區政府各部門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檔案和區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區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提出建議。
(五)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和組織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六)負責區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區政府領導重要內外事活動的安排。
(七)指導全區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業務工作。
(八)指導全區政府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區政府政務信息的編輯工作。
(九)協助區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區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負責全國、省、市、區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轄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各街道和區政府各部門電子政務建設和政府入口網站建設、政府系統信息化建設。
(十三)組織、指導和推動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四)貫徹執行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指導、協調杭州市拱墅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區委、區政府領導的相關接待工作。
(十六)管理機關大院內部單位的財務工作。
(十七)辦理區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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