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招討使
- 性質:是中國古代官名
- 時間:唐貞元年間
- 特點:大臣、將帥或節度使等地方軍政
簡介,歷史沿革,
簡介
官名。置於唐貞元年間。後遇戰時臨時設定,常以大臣、將帥或節度使等地方軍政長官兼任。五代與宋亦不常置,掌鎮壓人民起義及招降討叛,軍中急事不及奏報,可便宜行事。遼北面邊防官與金沿邊諸路亦常設招討司,長官為招討使,掌統治沿邊各族。元亦常於邊陲地區置招討司,長官為招討使。明於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置招討司,為土官銜號。《宋史.職官志七》:“招討使.掌收招討殺盜賊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檢校少保、定江昭慶軍節度使張俊充江南路招討使,定位在宣撫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為定製。軍中急速事宜,待報不及,許以便宜行事......[紹興]十年,金人犯三京,以韓世忠、岳飛、張俊併兼河南、北招討使以御之。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袁可立府第》:“福王弘光元年正月,總兵許定國殺河南河北開北等處招討使高傑於睢州,睢境大亂。”
歷史沿革
招討使是唐代開始設定的軍事長官。
元朝至正22年(公元1362年)妥歡帖睦耳皇帝委任雲丹堅贊為招討使的聖旨
唐貞元末 置招討使,以大臣、將帥或地方行政長官兼任,兵罷即撤。五代時亦設有招討使之職。
宋太平興國四年 (979) 滅北漢時,潘美任北路都招討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