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一女,嫁為畿輔某官某妻。公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女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固吝者何?”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出,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拒胥調遷
- 外文名:Son-in-law refused to relocate
- 作者:崔銑
- 作品出處:《記王忠肅公翱事》
翻譯,選自,作者簡介,
翻譯
王公有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做什麼官的某人為妻。王公的夫人十分疼愛女兒,每當接女兒回娘家,女婿堅決不讓走,他怨怒地對妻子說:“你父親做吏部的長官,把我調任京城的官職,那么你就可以時時侍奉母親;況且調動我就像搖下正在凋落的樹葉罷了,可是你父親硬要這樣吝惜力氣,是何道理?”女兒托人帶話給母親。夫人一天晚上擺上酒,跪著稟告王公。王公十分生氣,拿起桌上的器物打傷了夫人,走出門外,坐車到朝房裡住宿去了,十天后,才回到自己的府第。女婿終於沒有調進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