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標的

拍賣標的指的是委託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對於委託拍賣的物品,在拍賣前,應當經拍賣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門依法鑑定、許可。拍賣標的時應注意對委託人身份進行認定,對委託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對買賣標的進行審核,如標的權屬無法明確或拍賣的整體意義不大,應果斷放棄,避免風險和不必要的資源浪費。最後簽署委託拍賣契約。簽署契約時應儘量周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必須闡述清楚,以便共同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拍賣標的
  • 外文名:auction target
  • 範圍:很廣
  • 內容:物品,如茶葉、古玩
拍賣標的的範圍很廣,既有有形的物品,如茶葉、古玩、藝術品等;也有無形的財產權利,如土地使用權等。在現代社會,隨著商品經濟的發達,拍賣標的的範圍也在日益擴大,小到具體的日常用品,大到企業、礦山甚至國家的某一特定行業,均可成為拍賣的標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委託人委託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應當提供身份證明和拍賣人要求提供的拍賣標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者依法可以處分的拍賣標的的證明及其他資料。委託人應當向拍賣人說明拍賣標的的來源和瑕疵。委託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買賣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不得作為拍賣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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