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民政局

拉薩市民政局

拉薩市民政局是拉薩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民政局
  • 隸屬:拉薩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事業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擬訂全市民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2)承擔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3)擬定社會救助政策、標準和規劃,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教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4)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意見,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5)負責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報市政府審核、審批的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全市地名標識的設定、管理及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審核。
(6)負責婚姻管理工作,推進婚俗改革。
(7)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8)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動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
(9)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全市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10)擬訂全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留中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指導全市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和管理。
(11)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全市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12)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規劃、標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全市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13)管理中國拉薩SOS兒童村。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5)職能轉變。市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民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16)有關職責分工
①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相關法規、政策、標準,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拉薩市行政區劃圖

內設機構

_機構職能_拉薩市民政局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對外交流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紀檢監察、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草案,負責組織開展民政理論政策研究。
(二)規劃財務科。承擔民政行業標準化工作,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自治區、拉薩市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承擔民政統計管理。落實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統籌推進民政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三)社會救助科。負責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落實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標準。承辦財政困難民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指導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工作。參與擬訂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等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市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區劃地名科、社會組織管理局)。擬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意見,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承擔報市政府審核、審批的行政區劃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上報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全市地名標識的設定、管理及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審核。承擔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縣(區)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扶持社會組織發展,引導社會足足發揮作用。參與指導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五)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科(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科)。擬定我市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人關愛服務工作,擬定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老年人、兒童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殯葬服務機構管理相關工作。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並落實,指導全市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政策、標準和職業規範,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工作。

事業單位

(一)拉薩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開展各種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動;指導、督促、檢查基層老齡工作;組織協調老齡問題的對外交流,開展各類學術研討和合作等活動。
(二)拉薩市救助管理站
工作職責:負責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管理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人員及時提供救助;本著自願求助,無償救助的原則對救助人員進行救助;向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告知救助對象的範圍和實施救助的內容;向求助的流浪乞討人員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幫助受助人員與其親屬或者流出地民政部門聯繫;文明接待,熱情服務,二十四小時內完成核實登記、建檔工作;對未成年人及行動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討對象,實施主動救助和幫教;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求助流浪乞討人員及時送醫院救治;對救助對象實施的救助和服務項目,均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拉薩市民政局事業單位及主要職責
(一)中國拉薩SOS兒童村
工作職責:中國拉薩SOS兒童村是國家民政部與國際SOS兒童村組織合作建立的我國第九所兒童村。辦村原則是貫徹國際SOS兒童村組織的辦村宗旨和中國政府制定的中國SOS兒童村工作方針。負責全區範圍內社會孤兒及棄嬰的養護、醫療、教育等服務,開展區內外公民社會助養等工作,使孤兒充分享受到醫療保健、義務教育、職業培訓、就業、人身安全等權利。
(二)拉薩市社會福利院
工作職責:在拉薩市民政局黨組的領導下,供養本市城區範圍內的“三無人員”、無贍養和撫養人的五保對象;為“三無人員”、無贍養和撫養人的五保對象提供基本生活、醫療康復和喪葬等服務保障工作;探索我市社會化養老新模式,做好各項服務管理工作。
(三)拉薩市兒童福利院
工作職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兒童福利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負責全市範圍內孤殘兒童、社會孤兒及棄嬰的養護、醫療、康復、教育、託管等服務工作;開展區內外公民收養孤兒、家庭寄養、社會助養等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促進兒童福利工坐制度化、規範化;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拉薩市軍休管理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安置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接收、管理和服務工作;按規定落實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的政治和生活待遇;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思想政治和黨建工作;組織開展適合軍隊離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職工特點的文體活動和社會公益活動。
(五)拉薩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體系建設和日常管理,指導縣(區)低收入家庭狀況核對業務工作;擬訂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規範、管理制度等,建立和管理家庭經濟狀況信息系統。
(六)拉薩市救災物資儲備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拉薩市級救災物資、裝備、設備的儲備和管理;指導全市救災物資、裝備、設備的儲備管理和使用工作;協調開展社會救災物資募集和捐贈接收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土登:拉薩市民政局局長
何鏞(黨組書記、副局長):主持局黨組工作。分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綜治維穩、對口援藏、脫貧攻堅、強基惠民(駐村)、意識形態工作。負責分管領域的安全生產、信訪、法制建設等工作。
白瑪玉珍(黨組副書記):負責分管領域的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綜治維穩、法制建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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