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縣民政局

尼木縣民政局

尼木縣民政局是尼木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尼木縣民政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拉薩市民政和殘疾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縣民政和殘疾人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全縣民政和殘疾人工作的改革與發展,研究解決民政和殘疾人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的責任。
(三)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組織、指導、協調殘疾人組織建設。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用品用具、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工作,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五)擬訂全縣行政區劃與地名管理的有關政策,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的設立、更名、撤銷和鄉(鎮)以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縣鄉鎮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邊界爭議,對邊界實施依法管理。負責全縣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負責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與管理,以及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審核。
(六)擬訂全縣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村民委員會建設政策,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城鄉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訂村(居)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村(居)服務體系建設。
(七)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擬訂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提出扶持、保護社會福利企業單位的建議,指導全縣社會福利事業機構的管理。
(八)擬訂殯葬管理規範性檔案,指導殯葬領域服務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其他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生活保障工作。
(十)擬訂婚姻登記管理和婚姻習俗改革的地方規章,推進婚俗改革。制定婚姻服務管理制度;承擔婚姻登記工作,查處違法婚姻,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婦女權益保護工作。
(十一)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規範性檔案,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依法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
(十二)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規劃和其他規範性檔案,指導管理社會捐助工作。
(十三)擬訂社會工作、志願服務發展規劃和其他規定性檔案,牽頭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四)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其他方面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人員編制

縣民政局行政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一正一副)。

現任領導

局長:普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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