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尼木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尼木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尼木縣人民路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拉薩市衛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縣衛生健康事業發展規劃,擬訂全縣區域衛生健康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全縣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擬訂衛生健康地方服務標準。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深化縣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措施。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制定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全縣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執行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根據拉薩市基本藥物相關規定,擬訂全縣基本藥物目錄、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縣基本藥物制度的建議。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對全縣食品及相關產品進行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規範個體醫療機構執業行為,監督管理醫療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
(九)指導鄉鎮衛生健康工作,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抓好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全縣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負責全縣幹部保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衛生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衛生健康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其他方面工作。
(十三)完成尼木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尼木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牧區覆蓋、向生活困難民眾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2.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
3.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人員編制
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3名。其中科級領導職數2名(一正一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