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城關區水利局

拉薩市城關區水利局

拉薩市城關區水利局是拉薩市城關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拉薩市城關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主要職責,辦公地點,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城關區水利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城關區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起草有關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組織編制城關區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城關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製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提出城關區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實施河道、水庫、灘涂的綜合治理和開發,組織建設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區級投資建設的水電站及供電設施的運行管理和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設施的管理與保護。負責提出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城關區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水資源保護工作。按照國家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組織編制並實施城關區水資源保護規劃。承擔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和保護,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和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及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城關區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城關區水文工作。協調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七)負責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實施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負責城關區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負責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監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導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擬定城關區水土保持和水生態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轄區內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負責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實施農田灌排等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改造與管理。承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和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推動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組織開展新增水庫移民後期扶持人口核定。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後期扶持政策,負責水利扶貧工作。
(十一)負責調解、處理水事糾紛,配合上級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違反國家有關水利法律、法規的案件。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水利科學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承擔水利宣傳教育、知識普及、水利信息化建設、水利行業隊伍建設、水利統計等工作。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實施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全區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河長制、湖長制各項任務,開展河湖管理保護相關工作。組織開展城關區河長制、湖長制考核評估和監督管理。
(十五)完成城關區委和城關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城關區水利局應切實加強城關區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與城關區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水利局負責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水利風景區的開發、建設,承擔閘站管理工作。城關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工作。負責相關風景名勝區的監督和管理。
2.與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區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水利局承擔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城關區分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和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
3.與城關區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水利局承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和節水灌溉有關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負責節水灌溉有關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城關區農業農村局負責地方財政水利發展資金安排的面上小型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項目管理。
4.與城關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城關區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城關區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城關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城關區總體應急預案和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組織協調重大災害應急搶險救援工作,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

辦公地點

城關區林廓東路3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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