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合爾協定,1846年3月錫克教卡爾薩王朝與英國殖民主義者在拉合爾訂立的協定。1846年2月20日第一次英錫戰爭結束,英軍進駐拉合爾,卡爾薩王朝被迫與英方訂立拉合爾協定。協定規定:卡爾薩王朝領地限於薩特累季河左岸原有領地,並向英方賠款1500萬盧比,等於卡爾薩王朝年財政總收入的二分之一;承認查謨克什米爾獨立,由克什米爾古拉布·辛格交付卡爾薩王朝賠款中的1000萬盧比;重新劃分領地;卡爾薩軍隊不得超過32000名;英軍有權途經旁遮普;達利浦·辛格國王由拉合爾英軍保護,英方官員對卡爾薩王朝攝政;卡爾薩王朝每年向拉合爾英軍提供220萬盧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