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判

抬判

《抬判》原名《跳判》,和踩高蹺、盪湖船一樣,本來是流傳在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劉橋地區的一種民間藝術,它熔舞蹈和雜耍於一爐,舊社會大多在廟會上菩薩出行時表演。為通州特有的舞蹈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抬判
  • 外文名:Carry the Judge
  • 流傳地區:江蘇南通
  • 所獲榮譽:國家文化部、農林部“豐收獎”
《抬判》原名《跳判》,和踩高蹺、盪湖船一樣,本來是流傳在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劉橋地區的一種民間藝術,它熔舞蹈和雜耍於一爐,舊社會大多在廟會上菩薩出行時表演。上一世紀80年代初,經本市文藝工作者挖掘整理搬上了舞台,它以優美的舞姿,詼諧的劇情、全新的視角、獨特的審美一下吸引住了廣大觀眾的視線。
《抬判》說的是陰間判官鐘馗嫁妹回來,坐在四小鬼(亦稱“摸壁鬼”)抬的轎子上,興致盎然地瀏覽沿途風光,突然,花叢中飛來一隻彩蝶,鐘馗開始漫不經心地信手揮斥,孰料彩蝶異常調皮,圍繞著鐘馗逗引相戲,纏繞不去。鐘馗童心大發,便饒有興味地左右相撲,六個演員(鐘馗一、蝴蝶一、小鬼四)演活了一台戲,整座舞台洋溢著一派田園諧趣。《抬判》中的“戲蝶”、“引蝶”、“撲蝶”等高難度舞蹈動作,均要求在四小鬼抬的兩根滑溜溜的竹槓上完成,騰、越、翻、撲,動作極為靈活驚險,因此要求扮演鐘馗和蝴蝶的演員,除要具有較高的舞蹈演員素質外,還要有雜技演員的功底。
劉橋鎮聞橋村民間藝人、74歲的胡夕平老先生回憶:“跳判”在該地區流傳的歷史久遠,他是胡氏家族中表演“跳判”的第三代傳人,14歲時在其祖父胡玉山親授下從藝,學成後經常被各地廟會邀請去作現場表演,觀眾動輒成千上萬,常常被圍堵得水泄不通。1984年,劉橋區舉行民間文藝大會串,上海電視台一位姓鄭的編導帶了一行工作人員專程來通採風,錄製了全場節目,胡氏兄弟表演的“跳判”即是其中的一個精彩片斷。
1985年,“跳判”正式被搬上舞台,並定名《抬判》,當年參加南通市首屆民間藝術節,榮獲一等獎;1986年春節剛過,《抬判》(還有《荷花盤子舞》)隨著南通市民間藝術團一行去上海電視台演播大廳錄相,播出後反響強烈。以後《抬判》、《荷花盤子舞》一路走紅,場場演出贏得如潮掌聲,從大江南北一直演到了北京中南海,獲得國家文化部、農林部頒發的“豐收獎”。1987年起,兩舞又以友好使者身份,出訪過西歐四國和日本
人們為《抬判》鼓掌,既為它塑造優美的舞蹈造型和驚險的雜技動作,更為它塑造了一個頑童一般純潔可愛的鐘馗形象。它與人們常見的那個手執青鋒、面目猙獰的判官形象全然不同,這就是《抬判》為我們創造的意境美和人性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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