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基金證券發行市場

投資基金證券發行市場亦稱“基金一級市場”。基金髮行人發行基金證券、募集資金,投資者投資認購基金證券的市場。基金髮行市場大多沒有固定的場所,並且是非連續性過程。但在貨幣市場基金中,發行市場有固定的場所且具有一定的連續性; 它主要由發行人、投資者及承銷商三者構成,但有些基金髮行,沒有承銷商,如直接私募基金、貨幣市場基金等。

投資基金髮行市場的特點,主要有:①基金髮行人,可能是一家獨立的法人機構 (如公司型基金),也可能只是基金組織的代表 (如契約型基金)。②新設基金的發行基本都採用發起設立方式。因此,在基金證券發行時,基金公司尚未設立,並需要依基金證券發行是否成功,才能最終確定。③基金證券的投資者以個人為主 (在西方國家,股票發行以機構投資為主)。④某些基金證券的發行帶有一定程度的連續性。如貨幣市場基金在規定的總規模內(甚至沒有總規模的限制) 可隨時發行、隨時回購。⑤除續存基金髮行的基金證券外,新設基金證券的發行一般採用面值發行。
投資基金髮行市場的功能,主要有:①集中個人投資者手中的閒散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改變個人直接投資於股票等證券,直接參與證券市場活動的格局。②通過將資金集中交給專家運作,維護投資者的利益,減少由證券市場風險給個人投資者帶來的損失。③為證券交易市場的規範化和穩定發展創造必要的前提條件。④促進金融創新和金融市場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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