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銀瑞信文體產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工銀瑞信文體產業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工銀瑞信發行的一個股票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工銀文體產業股票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工銀瑞信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4.31億
  • 託管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1714
  • 成立日期:20151230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通過投資於文體產業中具有長期穩定成長性的上市公司,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力爭獲取超越業績比較基準的收益。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創業板及其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股票)、權證、股指期貨、債券(包括但不限於國債、地方政府債、金融債、企業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以及現金,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由投資研究團隊及時跟蹤市場環境變化,根據巨觀經濟運行態勢、巨觀經濟政策變化、證券市場運行狀況、國際市場變化情況等因素的深入研究,判斷證券市場的發展趨勢,結合行業狀況、公司價值性和成長性分析,綜合評價各類資產的風險收益水平。在充足的巨觀形勢判斷和策略分析的基礎上,採用動態調整策略,在市場上漲階段中,適當增加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在市場下行周期中,適當降低權益類資產配置比例,力求實現基金財產的長期穩定增值,從而有效提高不同市場狀況下基金資產的整體收益水平。
2、股票選擇策略
(1)文體產業的界定
1)文化產業
本基金所界定的文化產業包含三個層面,傳統文化產業、新興文化產業以及文化相關產業。
①傳統文化產業:主要指商業和運營模式較為成熟的傳統文化產品生產和傳播行業。包括傳統新聞出版發行服務、傳統廣播電視電影服務、傳統文化藝術服務、傳統文化信息傳輸服務、傳統文化創意和設計、傳統文化休閒服務及消費、工藝美術品生產、消閒用品、攝影產品、酒店、度假村與豪華遊輪、消閒設施、餐館、博彩、旅行社等行業。
②新興文化產業:主要指在電子、網路、數字等高新技術廣泛運用基礎上而形成的以及文化產業與傳統產業相結合而形成的新興文化業態。包括多媒體廣播電視、網路廣播影視、數字多媒體廣播、數字行銷、數字廣告、手機廣播電視、移動文化信息服務、數字娛樂產品、線上教育、線上旅遊、動漫遊戲、文化金融以及文化地產等行業。
③文化相關產業:主要指與上述文化產業相關的產品生產行業。主要包括文化產品生產的輔助生產、文化用品生產以及文化專用設備生產等行業。
2)體育產業
本基金所界定的體育產業包含體育用品及設施、體育服務、體育媒體、新興體育業態以及體育相關產業等五個層面。
①體育用品及設施:主要指體育用品的生產與銷售以及體育設施的建設行業。其中體育用品包括體育服飾、體育裝備、體育器械以及體育食品等行業;體育設施包括涉及體育地產、體育場館建設、戶外營地建設、徒步騎行服務站建設、汽車露營營地建設、航空飛行營地建設以及船艇碼頭建設等行業。
②體育服務:主要包括體育賽事組織運營、體育俱樂部、體育學校、場館服務、體育中介、體育醫療以保健及體育金融等行業。
③體育媒體:主要包括傳統的報刊廣播電視以及新興的網際網路傳媒以及視頻網站等行業。
④新興體育業態:主要包括線上體育、體育彩票、體育旅遊、體育休閒、體育社區、體育視頻、體育廣告以及體育會展等新興的體育相關行業。
⑤體育相關產業:主要指與上述體育產業相關的產品生產、服務與銷售行業。
相關業務涉及本基金所界定的文體產業範圍內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未來相關業務轉型成為文體產業的上市公司股票也是本基金的關注重點,一併納入本基金的投資範圍。
未來隨著政策或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導致本基金對文體產業的界定範圍發生變動,本基金可調整上述界定標準,並在更新的招募說明書中進行公告。
如因本基金界定文體產業的方法調整或者上市公司經營發生變化不再屬於文體產業等,導致本基金持有的文體產業內股票的比例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將在三十個工作日之內進行調整。
(2)個股投資策略
在上述文體產業界定的基礎上,本基金將通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辦法,選擇具有長期穩定成長性,且估值水平相對合理的優質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重點投資。
①定性分析
本基金對上市公司的競爭優勢進行定性評估。上市公司在行業中的相對競爭力是決定投資價值的重要依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I.公司的競爭優勢:重點考察公司的市場優勢,在細分市場是否占據領先位置,是否具有品牌號召力或較高的行業知名度等;資源優勢,包括是否擁有獨特優勢的物資或非物質資源,比如市場資源、專利技術等;產品優勢,包括是否擁有對產品的定價能力等以及其他優勢;
II.公司治理評估:本基金認為具有良好公司治理機制的公司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徵:
i.公司治理框架保護並便於行使股東權利,公平對待所有股東;
ii.尊重公司相關利益者的權利;
iii.公司信息披露及時、準確、完整;
iv.公司董事會勤勉、盡責,運作透明;
v.公司股東能夠對董事會成員施加有效的監督,公司能夠保證外部審計機構獨立、客觀地履行審計職責。不符合上述治理準則的公司,本基金將給予其較低的評級。
III.公司的盈利模式:對企業盈利模式的考察重點關注企業盈利模式的屬性以及成熟程度,考察核心競爭力的不可複製性、可持續性、穩定性;
②定量分析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將通過對成長性指標(預期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淨利潤增長率、PEG)、相對價值指標(P/E、P/B、P/CF、EV/EBITDA)以及絕對估值指標(DCF)的定量評判,篩選出具有GARP(合理價格成長)性質的股票。
3、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在固定收益證券投資與研究方面,實行投資策略研究專業化分工制度,專業研究人員分別從利率、債券信用風險等角度,提出獨立的投資策略建議,經固定收益投資團隊討論,並經投資決策委員會批准後形成固定收益證券指導性投資策略。
(1)利率策略
研究GDP、物價、就業、國際收支等國民經濟運行狀況,分析巨觀經濟運行的可能情景,預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政府巨觀經濟政策取向,分析金融市場資金供求狀況變化趨勢及結構,在此基礎上預測金融市場利率水平變動趨勢,以及金融市場收益率曲線斜度變化趨勢。
組合久期是反映利率風險最重要的指標,根據對市場利率水平的變化趨勢的預期,綜合巨觀經濟狀況和貨幣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斷,可以制定出組合的目標久期,預期市場利率水平將上升時,降低組合的久期,以規避債券價格下降的風險和資本損失,獲得較高的再投資收益;預期市場利率將下降時,提高組合的久期,在市場利率實際下降時獲得債券價格上升的收益,並獲得較高利息收入。
(2)信用策略
根據國民經濟運行周期階段,分析債券發行人所處行業發展前景、發行人業務發展狀況、企業市場地位、財務狀況、管理水平、債務水平等因素,評價債券發行人的信用風險,並根據特定債券的發行契約,評價債券的信用級別,確定債券的信用風險利差與投資價值。
(3)債券選擇與組合最佳化
本基金將根據債券市場情況,基於利率期限結構及債券的信用級別,在綜合考慮流動性、市場分割、息票率、稅賦特點、提前償還和贖回等因素的基礎上,評估債券投資價值,選擇定價合理或者價值被低估的債券構建投資組合,並根據市場變化情況對組合進行最佳化。
(4)可轉換債券投資
可轉換債券兼具權益類證券與固定收益類證券的特性,具有抵禦下行風險、分享股票價格上漲收益的特點,是本基金的重要投資對象之一。本基金將選擇公司基本素質優良、其對應的基礎證券有著較高上漲潛力的可轉換債券進行投資,並採用期權定價模型等數量化估值工具評定其投資價值,以合理價格買入並持有。
4、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投資包括資產抵押貸款支持證券(ABS)、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等在內的資產支持證券。本基金通過考量巨觀經濟走勢、支持資產所在行業景氣情況、資產池結構、提前償還率、違約率、市場利率等因素,預判資產池未來現金流變動;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變化對標的證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線的影響,同時密切關注流動性變化對標的證券收益率的影響,在嚴格控制信用風險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
5、衍生品投資策略
(1)股指期貨投資策略
本基金以提高投資效率更好地達到本基金的投資目標,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本著謹慎原則,參與股指期貨投資。本基金將根據對現貨和期貨市場的分析,發揮股指期貨槓桿效應和流動性好的特點,採用股指期貨在短期內取代部分現貨,獲取市場敞口,投資策略包括多頭套期保值和空頭套期保值。多頭套期保值指當基金需要買入現貨時,為避免市場衝擊,提前建立股指期貨多頭頭寸,然後逐步買入現貨並解除股指期貨多頭,當完成現貨建倉後將股指期貨平倉;空頭套期保值指當基金需要賣出現貨時,先建立股指期貨空頭頭寸,然後逐步賣出現貨並解除股指期貨空頭,當現貨全部清倉後將股指期貨平倉。本基金在股指期貨套期保值過程中,將定期測算投資組合與股指期貨的相關性、投資組合beta的穩定性,精細化確定投資方案比例。
(2)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因為上市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或增發配售等原因被動獲得權證,或者本基金在進行套利交易、避險交易等情形下將主動投資權證。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隱含波動率、剩餘期限、標的證券價格走勢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力求取得最優的風險調整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4次,每份基金份額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收益分配基準日每份基金份額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3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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