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技術理性是西方著名的學者哈貝馬斯提出,他認為,技術規則是作為一種目的理性的(或工具的和戰略的)活動系統。
他解釋說:“我把‘勞動’或曰目的理性的活動理解為工具的活動,或者合理的選擇,或者二者的結合。工具的活動按照技術規則來進行,而技術規則又以經驗知識為基礎;技術規則在任何情況下都包含著對可以觀察到的事件(無論是自然界的還是社會上的事件)的有條件的預測。這些預測本身可以被證明是有根據的或者是不真實的。合理選擇的行為是按照戰略進行的,而戰略又以分析的知識為基礎。分析的知識包括優先選擇的規則(價值系統)和普遍準則的推論。這些推論或是正確的,或是錯誤的。目的理性的活動可以使明確的目標在既定的條件下得到實現。但是,當工具的活動按照現實的有效控制標準把那些合適和不合適的手段組織起來時,戰略活動(das strategische Handeln)就只能依賴於正確地評價可能的行為選擇了,而正確的評價是藉助於價值和準則從演繹中產生的。”
理性的技術規則既是技術理性。
工具理性是由法蘭克福學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和阿道爾諾提出的概念,由馬爾庫塞做了進一步發揮,亦即“技術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