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改造貸款

技術改造貸款是固定資產貸款的一種。是銀行對企業進行固定資產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的資金需要而發放的貸款,具有折舊基金的墊支和增加投資雙重性質。1979年開始舉辦時稱“中短期設備貸款”,1983年改稱為技術改造貸款。舉辦這項貸款是我國銀行信貸制度的一項重大改革,標誌著信貸資金正式介入固定資產領域。這對於促進國民經濟調整,緩和企業設備陳舊、技術落後與資金不足的矛盾,挖掘企業潛力,發展短線產品,滿足市場需要,提高投資效益,增加財政收入等方面,都有重大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技術改造貸款
  • 性質中長期貸款
  • 採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
  • 分類:專項和一般技術改造貸款
  • 貸款條件:符合國家的投資政策和投資方向
產品種類,期限利率,申請條件,

產品種類

技術改造貸款的種類可劃分為專項技術改造貸款一般技術改造貸款

期限利率

項目的貸款期限一般掌握在5年以內,最長不超過7年。
技術改造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執行,並根據借款期限的長短,實行期限利率。
技術改造貸款的對象
凡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持有營業執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具有法人資格,有還款能力的企事業單位,均可向建設銀行申請技術改造貸款。

申請條件

申請銀行貸款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的投資政策和投資方向,具有經有權機關批准的項目建議書(或設計任務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實施方案) 和設計檔案等;列入年度技術改造投資計畫項目自籌資金已按規定比例落實,並一次或分次存入建設銀行;生產工藝成熟,技術過關,所需原材料、燃料、動力有可靠來源,“三廢”治理、環保措施同時安排,竣工驗收後能正常生產;項目建設所需設備、材料、施工力量已有安排,能夠保證按期竣工投產;產品適銷對路,在國內外市場上有競爭能力,經濟效益好;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較高,恪守信用,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有承擔貸款風險的可靠措施,能落實具有法人資格、有償還能力、實行獨立核算的第三方保證單位或有屬己財產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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