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改造貸款審計是對企業因進行技術改造需要,在自有資金不足時,由銀行發放貸款的審核、稽查。其目的在於支持企業利用現有基礎,挖掘內部潛力,通過技術改造來實現內涵擴大再生產。
其主要內容和方法: (1) 貸款計畫執行情況及其結果。根據各銀行定期 (按季或年) 報送的技術改造貸款計畫執行情況統計表,將表上實際貸款數與批准計畫數進行對比分析,以檢查各類貸款計畫的執行情況,對超計畫貸款應查明原因,採取措施,防止造成巨觀失控。(2) 貸款的投向。當前,國家規定技術改造貸款應重點支持能源、交通、原材料工業生產,支持發展人民生活急需的日常消費品生產,使技術改造貸款真正用於設備更新和實現技術改造。審查中發現違反技術改造方向而搞基本建設,或用於其他項目的要採取堅決措施,必要時實行信貸制裁,停止貸款。(3) 貸款用途的合規性。技術改造貸款主要用於對現有企業的原有設施進行技術改造,以及相應配套的輔助生產、生活福利設施等工程和有關工作。但主要是在技術進步的前提下,通過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努力提高產品質量,促進產品升級換代,提高社會綜合經濟效益等,審計部門應審查銀行發放的技術改造貸款是否符合以上原則。(4) 貸款項目的管理,主要審查發放技術改造貸款的銀行是否做到貸前調查、貸時審查和貸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