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技術使用費入股
- 類型:經濟術語
技術使用費入股是指將技術使用費折算成技術受方企業的股份,由技術供方持有,以這部分股份代替技術使用費,通過技術使用費入股,供方可獲得股利收入。...
技術入股是以技術人員的知識或智慧財產權、技術訣竅、設備、工廠廠房等作為資本股份,投入合資經營或聯營企業,從而取得該企業的股份權的一種行為。技術入股和資本入股一...
專利技術入股是指以專利技術成果作為財產作價後,以出資入股的形式與其他形式的財產(如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等)相結合,按法定程式組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根據投資者出資入股方式的不同,公司可以分為技術入股型公司與非技術入股型公司兩類。...
技術股權是指技術作價入股所擁有的股權和饋贈給核心技術人員並與技術成果、技術積累、技術崗位相聯繫的股權以及這些股權所獲得的轉贈股、送股。...
第十三條 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可以繼續使用技術秘密的人與權利人就使用費支付發生糾紛的,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處理。繼續使用技術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
第六條 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的契約,可按技術轉讓契約認定登記。以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服務為內容的技術承包契約,可根據承包項目的性質和具體技術內容確定契約的類型...
2016年9月28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62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所得稅征管問題的公告》。該《公告》分關於個人所得稅征管問題、關於企業所...
所謂技術股在法律理論上的概念是股東用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等作價出資入股而形成的股份。中國《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入股...
教授或管理人員,為承擔項目的技術指導、諮詢,提供設計檔案、技術資料,進行可行性研究,傳授技術,培訓人員,參與管理等,從而,按契約或協定規定向業主收取技術服務費這...
技術貿易聯營是指一國技術輸出方以技術入股等方式與片一國的技術輸入方實行經營上的聯合,共同組織生產或開發的科技生產一體化體制。[1]技術貿易聯營一般是由兩個...
第十條技術出資方或其他出資方有任何一方的出資涉及國有資產時,必須由具有法定資格的資產評估機構對入股的技術成果進行評估作價或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作價。
第十三條 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可以繼續使用技術秘密的人與權利人就使用費支付發生糾紛的,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處理。繼續使用技術秘密但又拒不支付...
技術開發契約 在委託開發契約中,委託方的義務是按照契約約定支付研究開發費用和報酬,完成協作事項並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受託方即研究開發方的義務是合理使用研究開發...
第十一條 技術成果出資人對其出資入股的技術成果必須享有合法的使用權和轉讓權;其他出資人可以要求技術成果出資人提供技術成果權屬證明檔案。
技術保密費用是指按照契約規定支付的進口成套設備技術保密費用的核算。技術保密費的核算建設單位收到主管部門發來的“轉帳通知單”通知辦理進口詞備的技術保密費轉帳...
技術經濟分析法是指對不同的技術政策、技術規劃和技術方案進行計算、比較、論證,評價其先進性,以達到技術與經濟的最佳結合,取得最佳技術經濟效果的一種分析方法。
技術的擁有者可以將其技術作價向技術交易當事人另一方投資入股。第十條從事技術交易,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技術契約。
技術市場是技術商品的行銷場所和領域。包括軟體技術市場、硬體技術市場、一體化技術市場。 軟體技術市場指通過學術交流會、成果鑑定會、報告會以及信息傳遞和諮詢服務等...
外國技術人員費是指為安裝進口成套設備,套設備,聘用外國技術人員所發生的費用。它包括按照規定支付的技術指導費、津貼費、差旅費及外事活動費等。...
20.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的聯營契約,如果技術入股方不參與聯營體的經營管理,並且以保底條款形式約定聯營體支付技術使用費的,這類聯營契約應視為技術轉讓契約,以技術...
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和計算機軟體等的價值與新技術的開發運用情況以及市場變化關係密切,一旦用作出資的智慧財產權價值波動致使低於其出資入股時的評估價值,則亦與公司資本...
(1)提出投資項目的備選方案,如新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方案、專利權的外購方案、以專利權進行對外投資的方案等。(2)對提出的備選方案進行可行性評價,包括技術可行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