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承德市人民政府的日常辦公機構,辦公地址位於承德市雙橋區府前路1號行政中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外文名:Chengde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Office
  • 辦公地址:承德市雙橋區府前路1號行政中心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上報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和致函省政府各部門的公文,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日常公文辦理,包括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和省政府各部門、各市來文辦理和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區、御道口牧場管理區管委會來文辦理。
(二)負責市政府領導活動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和服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落實會議決定事項。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區、御道口牧場管理區管委會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批示,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組織起草市政府領導重要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區、御道口牧場管理區管委會對省政府和市政府決定事項及省政府、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七)組織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
(八)負責承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負責承辦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工作要求。
(十)根據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要求,組織專題調研,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評估全市政府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政務信息(包括輿情信息)服務工作。
(十三)協同有關部門統籌協調市政府新聞宣傳、輿情回應等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和外網監督檢查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和檢查地方志工作。
(十六)負責市政府重要政策、辦法的調研、起草、制定;負責督促檢查縣(市、區)、自治縣、政府部門對民眾服務熱線反饋問題的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批示和交辦事項的落實,並及時反饋。
(十七)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港澳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擬訂全市性外事、港澳工作規定。
(十八)貫徹執行和協調推進全市對外交流合作部署,對全市外事工作履行綜合歸口管理職能。
(十九)承辦市領導對外交往事宜,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全市各領域對外交往。
(二十)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工作。
(二十一)負責重要外賓邀請、報批工作,組織接待來訪的黨賓、國賓、政要等重要外賓及外國駐華外交人員。
(二十二)負責我市境外機構和公民領事保護協調工作,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我市的涉外事務。
(二十三)統籌協調全市國際友好城市工作。
(二十四)承擔我市涉港澳事務綜合性工作。
(二十五)指導有關部門辦理外國記者、港澳記者來我市採訪的有關事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宣傳工作。
(二十六)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提出促進和加強金融業發展的建議。按照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協調引導各類金融機構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
(二十七)協調、配合中央和省駐承金融監管部門依法加強金融監管,整頓和規範金融市場秩序。負責聯繫中央和省駐承金融監管部門和駐承金融機構,協調做好金融運行中涉及地方政府配合的相關工作。
(二十八)協調推進京津冀金融協同發展及對外金融交流合作。協調引進金融機構,統籌協調全市金融功能區規劃、建設和發展。協調推進金融服務民生、金融人才隊伍、金融生態環境、金融信用體系建設。
(二十九)負責全市金融改革創新發展政策研究與組織實施工作,擬訂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的意見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新設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謀劃、籌建、申報等前期工作。承擔市屬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改革發展工作,指導農村信用社改革。統籌指導全市地方金融法治建設,負責組織起草、修訂地方性金融法規和規章草案。
(三十)負責擬訂多層次資本市場培育、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推動、培育推薦企業掛牌上市,牽頭全市直接融資工作。
(三十一)負責全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團等地方金融組織的市場準入、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自治縣政府做好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的規範發展和風險處置工作,嚴格準入管理,規範經營範圍。統籌協調網際網路金融、基金等金融業態的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負責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
(三十二)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責開展相關宣傳教育、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做好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三十三)協調組織全市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化解工作。牽頭做好地方金融風險監測、信息報告工作,推進地方科技金融發展,創新地方金融監管方式。協調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非法金融案件調查處理、善後處置和維護金融穩定工作。
(三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合一至八科。負責為市政府領導政務工作提供服務,承擔文稿起草、調查研究、有關公務活動組織協調、公務出訪保障、批件和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反饋等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活動的宣傳策劃、媒體採訪組織協調和新聞稿件審核等工作;協同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統籌協調市政府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辦重大輿情處置事項,協調市直有關部門處置全市政府系統政務輿情;負責指導市地方志辦公室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督查室(對外稱承德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簡稱市政府督查室)。負責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及省政府《政府工作報告》涉及承德事項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承辦市委交辦的涉及市政府系統落實事項的督辦反饋;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市《政府工作報告》任務目標分解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議定事項、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反饋;組織開展市政府重大專項督查;協調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秘書一科(保密辦公室)。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的印製發放等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承接各類文電的收文審核和運轉辦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機要通信工作;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印鑑的管理;負責市政府辦公室保密工作;負責檔案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秘書二科。負責市政府召開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編制、實施市政府年度會議計畫;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與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絡;協助做好市政府領導出席各類會議活動的協調聯絡工作;負責與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的溝通聯繫;負責機關及直屬國有資產管理,辦公用品採購、環境衛生和職工生活服務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公室綜合性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信息科。負責政務信息的收集、選擇、提供、反饋工作;編髮信息刊物;負責向省政府辦公廳報送有關信息;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自治縣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區、御道口牧場管理區的政務信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市政務公開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考核評估全市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辦理市政府政策解讀有關事項;承擔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網民留言平台的回覆辦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建議提案承辦科。組織承辦全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建議、提案承辦工作的考核和業務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電子政務科。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外網建設和電子政務區域網路政府節點的建設、管理、維護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網站的監管、督導、評估;負責市政府數據中心機房、綜合資料庫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協調管理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的電子政務套用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市政府值班室。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值守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重要緊急情況的信息接報及領導批示的督辦、反饋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政策法規科。負責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室公文的審核把關等工作;負責承辦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任免議案和提請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行政任免有關手續;負責承辦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員的憲法宣誓工作;負責《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報》編輯印發工作;負責指導12345民眾服務熱線電話中心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一)綜合調研科。負責市政府重要政策、辦法的調研、起草、制定;負責市政府重大事項、重大項目決策前專家評估及社會各界意見的徵集、歸納工作;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前瞻性、預見性、綜合性調查研究,並提出解決意見建議;負責市政府顧問、專家的聘請、聘任、管理、考核和獎勵工作;負責市政府參事聯絡工作;負責與國務院、省政府研究室、參事室的協調溝通,完成國家、省、市交辦的重大課題研究任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人事科。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任免、調配錄用、考核獎懲及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等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幹部監督、幹部檔案、勞動工資、出國政審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行政科。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公務接待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財務科。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財務預決算編制、報送工作;負責合理安排和調劑使用各項財政經費指標,負責各項專項財政經費指標的落實和使用;保障機關財務正常運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國際交流科。負責本市與國際友好城市的日常管理工作;謀劃全市國際友城布局,拓展新的國際友好城市關係;研究與探討國際友好交流與合作新途徑;負責組織來訪的黨賓、國賓、政要等重要外賓、外國駐華使館外交官及國際友好城市來訪人員的接待工作;負責國際友好人士授予“榮譽市民”稱號的報批工作;辦理締結國際友好城市報批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涉外管理科。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因公出國、赴港澳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編制市級領導幹部年度出訪計畫,承辦市級領導幹部出訪報批事宜;負責APEC商務旅行卡的審核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突發涉外事(案)件的應急處置協調工作;負責我市境外機構和公民領事保護協調工作;協調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及其代表機構在我市開展活動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港澳外宣科。承辦涉港澳事務綜合性工作;審核有關單位報請市政府涉及港澳的有關事項;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外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辦理外國記者和港澳記者來我市採訪有關事宜;負責外國文教專家聘請的相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八)金融綜合科。負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市金融工作辦公室)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機要、保密、信息、督查督辦、政務公開、新聞宣傳、建議提案等工作。負責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起草綜合性文稿。承擔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系統的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九)金融服務科。負責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各類金融機構有序對接全市產業發展項目和實體企業,做好融資服務工作。負責擬訂多層次資本市場培育、改革發展的政務措施。協調推動、培育推薦企業掛牌上市,牽頭組織全市直接融資工作。協調推進金融扶貧、普惠金融等服務民生工作,以及金融生態環境和金融信用體系建設。承擔全市金融形勢和運行情況分析,匯總金融統計報表。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金融改革合作科。負責聯繫銀行、證券、保險、期貨、信託、租賃、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協調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關工作,配合中央和省駐承金融監管部門貫徹執行金融政策、加強監管和防範處置風險。負責全市金融改革創新發展政策研究與組織實施工作,擬訂地方金融改革發展的意見並組織實施。協調推進京津冀金融協同發展和對外金融交流合作,統籌推動全市金融功能區的規劃、建設和發展。組織協調新設立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的謀劃、籌建、申報等前期工作。承擔市屬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改革發展工作,指導農村信用社改革。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一)金融政策法規科。負責推進地方金融依法行政和普法等任務的組織落實。統籌指導全市地方金融法治建設,負責組織起草、修訂地方性金融法規和規章草案。承擔地方金融監管合法性審查和法律諮詢服務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處罰等工作。負責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研究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落實。調查處置損害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案件,組織辦理地方金融消費者投訴。負責信訪、輿情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二)地方金融市場準入科。負責地方金融監管統籌協調和運行分析研究,制訂地方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團的市場準入工作,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統籌協調指導投資公司、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社會眾籌機構、地方各類交易場所、網際網路金融等金融業態的市場準入管理,促進規範有序發展。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三)地方金融監管科。負責全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團的監督管理、規範發展和風險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做好開展信用互助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基金、社會眾籌機構、各類交易場所、投資公司的規範發展和風險處置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對融資擔保公司的風險補償計畫,推動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十四)金融風險處置科。牽頭全市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防範和處置化解以及信息上報等工作。協調指導依法查處非法金融案件,處理地方金融突發和重大事件。協調有關部門依法做好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負責開展宣傳教育、政策解釋和業務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負責協助市政府機關黨組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離退休幹部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業務指導。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承德市雙橋區府前路1號行政中心。

辦公時間

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6-9月份下午2:30--5:30)。

所獲榮譽

2021年6月15日,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六(承德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中心)黨支部入選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公示的河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擬表彰對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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