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代理人

承保代理人是指受保險公司的委託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代理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承保代理人
  • 本質:委託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代理人
  • 許可權:解釋保險契約條款的含義
  • 代理人:指導保險業務,管理保險事務
承保代理人的許可權,勞合社的承保代理人,

承保代理人的許可權

代理人根據委託書的授權,代理所規定的限額以下的各種承保業務。不在委託書規定的範圍內的承保業務,均需徵得保險人的同意後方可接受。承保代理人一般可以辦理如下業務:
(1)與被保險人或經紀人商議保險條款
(2)解釋保險契約條款的含義
(3)簽發暫保單;代為核收保險費
(4)接受損失通知書等事項
承保代理人一般無權簽發保險單,但經保險公司特別約定的除外。保險公司按契約規定的比例,根據代理業務量給予代理勞務費

勞合社的承保代理人

勞合社承保人按承保險種組成不同規模的組合,即承保辛迪加。組合人數不限,少則幾十人,多則上千人。每個組合中都設有積極承保人,又稱承保代理人。由該承保代理人代表一個組合來接受業務,確定費率。勞合社承保代理人在勞合社內不參與任何風險承保活動,僅是指導保險業務,管理保險事務的人。分為會員代理人和管理代理人兩類。會員代理人接受並辦理凡與辛迪加成員有關的一切保險事務,但不管理辛迪加。管理代理人的職責是管理辛迪加事務,繕制紀錄,聘用職員,管理保險費信託基金等。總地來講,就是督察辛迪加按照勞合社的要求經營。勞合承保代理人不參加承保活動,不承擔任何保險責任,保險責任有辛迪加成員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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