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餘縣財政監督檢查局

扶餘縣財政監督檢查局,是扶餘縣人民政府的職能機構,為副科級建制,由財政局代為管理。主要職責:1、貫徹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 2、擬定年初監督檢查計畫。 3、組織好日常財政監督檢查工作。 4、對行政處罰案件、行政複議案件的審核。 5、按照規定程式對監督檢查對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 6、對於檢查情況作出檢查報告、並擬定檢查決定呈請審理。 7、對審理時提出的異議進行說明、核實補充或經批准另行調查、取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扶餘縣財政監督檢查局
  • 位置:扶餘縣
  • 職能:監督檢查
  • 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簡介,執法依據,機構設定,工作人員,

簡介

扶餘縣財政監督檢查局,是扶餘縣人民政府的職能機構,為副科級建制,由財政局代為管理。

執法依據

(一)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2、發布機關 全國人大常委會 3、生效時間 2000年7月1日 (二)法規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三)地方性法規 吉林省財政監督條例 吉林省人大常委會 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機構設定

扶餘縣財政監督檢查局下設職能科室兩個:檢查室、綜合科,分別對各自工作負責。 (一)、檢查室職責範圍: 主要負責貫徹和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規章;擬定年初監督檢查計畫;按照規定程式對監督檢查對象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對於檢查情況作出檢查報告、並擬定檢查決定呈請審理;對審理時提出的異議進行說明、核實補充或經批准另行調查、取證。 (二)、綜合科職責範圍: 主要負責組織好日常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整理和保管好檢查報告及檔案。

工作人員

核定編制5人,現有工作人員5人; 局長1名,由扶餘縣財政局副局長兼任; 副局長1名,全面負責辦理工作; 會計1名,負責辦理財務工作; 檢查員2名,負責檢查由局內制定的各項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