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性說,中國古代文論的一種創作觀念,是探討作家創作個性的。劉勰《文心雕龍·體性篇》是我國最早論述風格即作家創作個性問題的專論。篇末《贊》曰:“才性異區,文辭繁詭”,就是說明作家的不同創作個性形成了作品風格的差異。本篇開頭說:“夫情動而言行,理髮而文見,蓋沿隱以至顯,因內而符外者也。然才有庸俊,氣有剛柔,學有淺深,習有雅鄭,並情性所鑠,陶染所凝:是以筆區雲譎,文苑波詭者矣。”這段話包含下面幾層意思:首先申明內外之旨,即文學的內容與形式關係。其次,這種內外關係,即由隱以至顯和因內而符外,是專就作家的創作個性和由此形成的作品風格而言。再其次,就作家創作的個性的構成因素來說,包括才、氣、學、習四個方面。才與氣是情性所鑠,屬於先天的稟賦。學與習是陶染所凝,屬於後天的素養。才、氣、學、習這四種因素,或約為情性所鑠與陶染所凝這兩個方面,構成了作家的創作個性。最後,作家的創作個性按照由隱至顯和因內而符外的藝術規律,就形成了千姿百態的藝術風格。本篇下文又稱:“吐吶英華,莫非情性。”這種觀點頗近似於布封《論文章風格的演說》中的名言:“風格就是人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