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部燒傷後畸形

手部燒傷後畸形是指手部燒傷後出現的一系列畸形,包括手背疤痕增生攣縮畸形,手掌疤痕屈曲攣縮畸形、爪形手畸形、歪扭畸形,拳狀手畸形。其臨床表現呈現多樣性,嚴重者可喪失手部功能。該病很常見,占各部燒傷後畸形的首位,有統計達74%左右。這與失事時人們本能地用雙手掩護面部有關,故手背燒傷更為常見。手的背側皮膚較薄弱,故燒傷多較深,常和面部同時發生,或為全身多部位或大面積燒傷的一部分。治療上應高度重視早期治療,以力爭保存手功能。晚期治療視具體情況行組織移植術,爭取最大限度地恢復手的勞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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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表現

1.輕度:增生性疤痕,功能影響輕;
2.爪形手畸形:外形變形,功能明顯障礙;
3.嚴重扭曲或殘缺畸形:歪扭狀,拳狀殘缺狀。手功能喪失。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手部燒傷病史。
2.手外形畸形輕重不等:手背增生性疤痕、爪形手、歪扭手、拳狀手等。
3.功能障礙程度不等。
4.X光攝片證實骨、關節變形情況。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儘早行手術治療。
2.根據病情嚴重程度分類,區別對待。
3.堅持分期整形外科手術治療。
4.術後儘早進行功能鍛鍊。
5.康復治療:牽拉、理療、體療等。

用藥原則

1.一般情況下,用藥以用藥框限“A”、“B”為主。
2.經濟條件許可或術後有嚴重感染時,用藥可以包括用藥框限“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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