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擎柱

所擎柱

所擎柱,男,1959年10月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曾任長春市寬城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24年1月,所擎柱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所擎柱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9年10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1998年2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2003年12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建委副主任、綠化辦公室副主任;
2004年2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建委副主任、綠化辦公室主任;
2005年4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建設局副局長、綠化辦公室主任;
2006年3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建設局副局長、綠化辦公室主任兼區城鄉建設辦公室主任;
2007年1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兼區建設局副局長、城鄉建設辦公室主任;
2009年8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區長助理,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0年10月,任長春市寬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1年8月,任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16年8月,任長春市寬城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9年11月,退休。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6月,長春市寬城區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所擎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月,經長春市委批准,長春市紀委監委對長春市寬城區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所擎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所擎柱違反政治紀律,參與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職工錄用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利用職務影響高價出售車輛、低價購房;違反民眾紀律,攤派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幫助他人免受行政處罰;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所擎柱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不信馬列信鬼神,不信組織信大師,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意識全無,六大紀律項項違反,既想當官又想發財,把權力作為攫取私利的工具,敗壞親清政商關係,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長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所擎柱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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