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信息,字形字義,舉例詳釋,<名>被謂。於謂後。,<助>被謂。於謂前。,<名>處所、地方、機構,<量>,罕見用法,誤訓謬用,常用詞組,相關名言,姓氏,由來,史料,古籍解釋,
漢字信息
所
拼音:suǒ
注音:ㄙㄨㄛˇ
部首:戶(左半部),部外筆畫:4,總筆畫:8
繁體部首:戶,部外筆畫:4,總筆畫:8
UniCode:CJK 統一漢字U+6240
字形字義
字形本義:謂之對象。
所,拆字會意,斧於半門。斧,伐木之用,指謂。半門,可斧之所成,可斧之所破;門之開閉皆被動;⇒所之本義,謂之對象。
鄭註:甲骨文「門、戶」,與今字繁體無別。所,僅見金文,戶斤所成。處,亦僅見金文,處所之意明顯。所,表示被謂,簡潔明了,如同英文er表示謂者。
基本字義:
㊀被謂,於謂後。
此用之「所」視作「所謂」之簡,或倒裝用法。「者、所」為反對,關係若主僕。
註:所,本義被謂;所A,A之對象,實為倒裝;故曰視作簡、倒裝。
在其所⇔在其所在,得所⇔得其所⇔得其所得⇔有所得⇔有得,長二尺所⇔長二尺所長⇔所長二尺。此用酷似
焉於謂後,常可換作
焉。
「A有其所」「A而無所」,今之書面可用。
㊁被謂,於謂前。
與謂構成名詞結構,指謂之對象,一般不用於形容詞、副詞、「於」、「和」前。
所A,被A之事、物、人、時、處、情、理等。準則如是:「a所a。恆真」、「A是B所c。⇒BcA。」。凡言所a,a取a之本義,本義不用者,取最接近者。
㊂所在之簡。
有關所行,所來、所去、所向、所往、所自、所經、所由、所至、所到,處也,空間區域,簡之曰所;引申為機構。
所,《說文》『伐木聲也。伐木聲、乃此字本義。用為處所者、叚借為処字也。』
所,《康熙字典》『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為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舉例詳釋
黑體部分,字典或課本例句。「鄭注」「鄭訓」等,有別字典,不有應試之用。
<名>被謂。於謂後。
A......所,可酌情譯作A......所謂/對象。
★《易·繫辭下》『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
譯:來四鄉人,聚八方貨,交易而去,各有所得/各得所(應、欲)得。
★《出師表》『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也。』
★清·
黃宗羲《
原君》『今也,天下之人怨惡其君,視之如寇讎,名之為
獨夫,固其所也。』
譯:今之世人怨恨其君,視如仇敵,稱其
獨夫,頑固不化也。
註:固《說文》『四塞也。』,「固」用於人,頑固、固執己見之意;固於所固,固執之甚也。獨夫之稱,因此而來;此譯通順。《新華字典》訓之「處所」只能譯如「穩固/安頓其所在」,不合語境。
★《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
譯:問金尙有幾(許)所餘。
<助>被謂。於謂前。
此用,
所之本義,
所後之謂,確定「所」之所指。換言之,所A之
所,即是被謂,非隨此構而生。以此,此
所,<名>也。古之詞性,對仗之用,不論語法;對仗,學、習前人所言。
譯:雖多無用。
註:無所用:一、無(人)之用。二、無有用之物。三、無處用;三個解釋,一個意思。
譯:妙小不定,所憑在人。
註:以《說文》,『用也。』。此「所以」,所憑也,所用之依據。
★梁啓超《論小說與群治之關係》『常若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譯:常若知其行為、性質而不知其行為、性質之因。
註:此「所以」,所用之因。然,『燒也。』,燒則變。然,指事物之變化運動行為等。
★《穀梁傳.僖公二十二年》『人之所以為人者言也,人而不能言,何以為人?言之所以為言者信也。言而不信,何以為言?』
註:《說文》『直言曰言。』,謊言非言。故,言以信為言,人以(直)言為人。
★諸葛亮《
出師表》『親賢臣,遠小人,此
先漢所以興隆也。』
★《
三國志·諸葛亮傳》『此殆天所以資將軍,將軍豈有意乎?』
譯:此或為天用於資助將軍,將軍有想要嗎?
★《
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
註:《說文》『寓,寄也。』。所寓舍⇔所居之舍⇔寓舍。
★《孟子·
梁惠王上》『然則王之所
大欲可知矣已:欲闢土地,朝
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
註:
大欲,如「大吃」。所
大欲⇔所欲之大者⇔
大欲,如,所最愛⇔最愛。
★明 王鑑《仿巨然真跡圖》『董宗伯(董其昌)所藏巨然真跡,今歸袁環中(袁樞)使君,昨在其署中出此相示。』
★《
列子》『臣唯命所試。』譯:臣僅執行命令。註:試,《說文》『用也。』,用以行為。
★明
錢謙益《袁可立父淮加贈尚寶司少卿》『固雲無忝所生,遜盛名而弗居。』
譯:數十年,竟被秦滅。
註:秦所滅,秦之所滅;名詞結構。為A所b,常用句構。被A所b,不文不白。
譯:吳巨是平庸的人,在偏僻遠郡,很快就會被人吞併。註:行將,《辭海》『即將、將要。』
★《
呂氏春秋·察今》『其劍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劍之所從墜”。』
譯:其劍自舟中落水,匆忙刻舟,曰「吾劍從此墜落。」。
註:所從墜,一體,指落點。
所從,所隨從。地點不動,不為
所從。
譯:此時以大中丞官街作蘇州巡撫者是魏閹之私黨,逮捕周先生由他指使。
★《聊齋志異·促織》『撫軍不忘所自,無何,宰以卓異聞。』
譯:巡撫不忘本源/初衷,不久,管理因卓越優異而聞名。
註:所自,起點。自北京至上海;北京,所自也,上海,所至也。宰,《說文》『辠人在屋下執事者。』
★唐·陳子昂 《為建安王與遼東書》『所是都督官屬及大首領並左右立功人等,並申此問。』註:A是B;B,A之所是。所是,可不譯。所是男人隨我衝鋒=是男人的跟我上=男人跟我上。
★《漢書》『問帝崩所病,立者誰子,年幾歲。』
註:所病,病的地方。中文動詞及物不及物無嚴格限定,「汝病汝身,吾傷吾心。」,無不通順。
★《
樂府詩集》『
江陵去揚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鄭註:所有,未行之所有;字典訓「尚有」。
★《詩經.鄘風.牆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醜也。』
譯:內室之言,不可外言;可外言者,言之不堪。
鄭註:道,指當事說出去。所可道=可說的。之二,值也。
注二:有說「所」為連詞「若」,偏離本意,且無他例支持。有「若」之說,原因是不加「若」不通。加「因」一樣能通,而「因」常可省略。
★《史記》『必欲爭天下,非信無所與計事者。』以:若想欲爭天下,非韓信無人可一起謀事。註:所與,在一起者,引申為好友、友好。
★明 陳繼儒《大司馬節寰袁公(袁可立)家廟記》『人情惶惶,靡所恃以自扞。』譯:人心惶惶,無物自衛。註:《爾雅·釋言》『靡,無也。』。恃,《
說文》『賴也。』,所恃,依賴之物。
★《大道之行也》『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所用,工具、下屬、雇員。壯有所用,語病,應「壯為所用」。所養,無收入者、動植物等被養者。......廢疾者皆有所養,語病,應「皆有所依」。所長,長處;「所」形容詞前的用法;除長短外,其他形容詞前應慎用。
【例句】
人類,地球之所有;地球,人類之所在。
註:A是B之所c=BcA。此言等價於「地球有人」或「人在地球」。地球所有,地球之有,非地球之全部。A在B,則B有A。所有人出來=在(屋裡)的人出來,含義是全部人出來,但所有非全部。
他所與眾不同的是一日四餐。
以己之不能勿貶人之所能,贊人之所為無寬己之不為。
<名>處所、地方、機構
所
★《康熙字典》『去里所復還。《注》里所,猶里許也。』
|里許,裡面。《辭海》訓:里所,一里左右。
鄭訓:去里所復還。⇔離開里所復回。里所,裡面、內宅、里長處。大約,無涉本義。
★有截其所。——《詩·
商頌·殷武》不可不為擇所而後錯之。——《
荀子·
王霸》
★哨所;寓所;交易所;看守所;託兒所;招待所; 收容所;診療所;觀察所;指揮所。
<量>
凡名詞多可量詞之用,甚至一些謂詞。
1. 用於地點、位置,相當於“處”。如:有房兩所。2. 用於山、島等物,相當於“座”
2. 用於建築物
罕見用法
謂用
★《尚書》『嗚呼!君子所其無逸!』
《康熙字典》訓:『又《關西方言》致力於一事為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註:謂用。絕利,充分利用。所其無逸⇔充分利用其勤奮。
鄭訓:君子所,其無逸也!君子所,君子可用對象。此例佐證「對象,所之本義」。
用於<形>前
★《
史記》『各因其土地所宜,人民所多少而納職
焉。』
譯:各根據其土地所適宜(之作物)、人口所多所少(所含)納貢。
註:所多所少,數也,所長所短,距也。罕見之用。<形>有謂用,則可用之。『春風又綠江南岸。』岸,春風之所綠。
所得之簡
結果、言謂之有成。可以此訓之例句甚多,非以此訓不可者罕見。此用可讓用法㊀歧義,不建議用。此用之「所」→果、獲、得,不生二義。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勤而無所,必有悖心。』
譯:勞無所獲,必有反心。
註:勤,《說文》『勞也。』。勤無所勤;於此言,更通;於全文,滿擰。
誤訓謬用
㊀被A所b,誤用。
《新華字典》『用在動詞前,與前面的“為”或“被”字相應,表示被動的意思:為人~敬。』,所示句構「為A所b」是標準文言,「被A所b」是不文不白且語病。
「所b」為<名>,按現代語法,被A之後應為<動>,如不說:被A愛情;被A所愛,同理。⇒不白。文言中,「被」後可接名,猶經受;如『被酒莫驚春睡重,沉思往事立殘陽。』。令A之所愛=C;被A所愛⇔被C⇔經受C,猶有言第三者插足。⇒不文,且語病。
被人愛,標準白話,加之以「所」,半文半白且不通。《漢典》「所」之中文訓言僅涉及「為」。英文訓言仍錯同《新華字典》,望二者改之。誤解謬用,將為後人所笑,且不益文化傳承。
㊁誤訓「大約」
★《續漢書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長二尺所。』
鄭註:長二尺所長,二尺所長。所,可訓空間,所長即是所占空間。《漢典》訓大約,有誤,增生字義。
★《史記·滑稽列傳》『從弟子女十人所。』
鄭譯:(巫師,)從者女弟子十人之(跟從)對象。⇔女弟子十人之所從。
註:巫師,被從者,不可為從之主語;從⇔從者。謂之對象,謂者之對象。按《新華字典》訓大約,此言語病。
鄭譯:姜氏貪得無厭,不如早作處置,不讓滋蔓。
鄭註:為之所⇔為之所為⇔為所應為。莊公已封地於其弟,故《新華字典》訓「處所」不妥。
常用詞組
所部suǒbù
所率部隊
所長suǒcháng
所擅長之處,優勢所在。反義,所短。例:我們要善於用人之所長。
所得 suǒdé
所獲得的東西。
所得無幾。
[income tax] 國家向企業或個人徵收的以各種收入的總和為基數的一種稅
耗費資財無數。
《元史·泰定帝紀一》『壬申,
御史台臣言:“廉訪司蒞軍,非世祖舊制,賈胡鬻寶,
西僧修佛事,所費不資,於國無益,並宜除罷。』註:
不資:1.指物資缺乏。2.不可計數。
所及 suǒjí
[within capability] 不超出能力或力量的範圍
所見所聞 suǒjiàn-suǒwén
看到和聽到的
則士朝夕所見所聞,無非所以治天下國家之道。——宋· 王安石《明州慈谿縣學記》
所屬 suǒshǔ
自己隸屬的。A屬於B⇔B是A之所屬。營,連之所屬,猶上屬。
例:命令所屬部隊出發。(此言二義。)
一、命令所達部隊出發。註:命令所屬,命令所達人或部隊,命令執行者而非發令者。
二、(部隊首長)命令部隊出發。註:連長,屬於連。
例:心有所屬。註:所屬,指心上人。
例:參加高考的同學請向所屬學校索取招生簡章。
所屬=屬下或下屬,不合本意。
[hatch a sinister plot] 謂圖謀做不合法或不正當的壞事
所謂 suǒwèi
(1) [what is called]∶所說的
它就是幾十年人們絞盡腦汁找尋的所謂“
死光”。——《奇特的雷射》
(2) [so-called]∶某人所說的,包含不承認的意思
現代資產階級所謂民主、自由已經成為對這些尊貴字眼的諷刺。
其間耳聞目睹的所謂國家大事,算起來也很不少。——
魯迅《
一件小事》
所向
所有 suǒyǒu
(1)擁有的東西。(2)指全部。
所共處者,伸義:友好、好友。
見到以前沒見過的,表示不信、驚訝。
相關名言
我之
所有,我之
所能,都歸功於我天使般的母親。——
林肯人生的價值,即以其人對於當代
所做的工作為尺度。——
徐瑋每一個人對明天都有
所希冀。每一個人對於未來總有個目的和計畫。——
顯克微支幸運的不是始終去做你
所希望做的事而是始終希望達到你
所做的事情的目的。——
托爾斯泰做學問,要耐得住寂寞和清貧,要有平和的心態;不要急於求成,更不要為名利
所累。——
周海中姓氏
由來
“所”有人說這個姓氏是從《
百家姓》“索”,改過來的。據說當時為了避罪,所以異姓。如果是這樣,所=索,據《
元和姓纂》載,索氏是商殷七公族之一,是商湯王的後代。商朝的王公貴族有七支,形成七姓公族。商朝滅亡後,周朝建立。周武王把
周公旦的長子
伯禽封在魯(今天的山東省境內),建立了
魯國,並且把殷商七族中的六族遷徙到魯國,這六姓分別為
徐姓、條姓、蕭姓、索姓、長勺姓和尾勺姓。周武王滅紂索氏出了不少力,後來定居在魯國成為名門望族。或許這有幾分道理吧,因為都在山東,可是這是沒法考證的,沒人能說清楚是因為什麼罪過,在什麼時候,索才改成了所。
還有人說是少數民族的後代,南北朝的時候,大批的
胡人進入
中原,其中有人根據音譯改了所姓,現在的回族中就有姓所的。而一部分胡人後來也變成了漢族。
史料
“所者伐木聲,本虞衡主伐木之官,問聲以為氏。”這是在山東的地方志上記載的,可見姓所的人在山東該是很早有之了。在文獻記載中,《漢書·司馬相如傳》中有這樣的文字記錄:“天子曰:‘司馬相如病甚,可往從悉取其書,若後之矣。’使所忠往,而相如已死,家無遺書。問其妻,對 曰:‘長卿未嘗有書也,時時著書,人又取去。長卿未死時為一卷書,曰有使來求書,奏之。’其遺札書言封禪事,所忠奏焉。”
封禪書,見《
漢書》本傳。所忠,武帝近臣,曾任諫大夫,事跡散見《
食貨志》、《郊祀志》等。可見,所這個姓氏在漢朝的時候就已經存在了,而電視劇《
東方朔》裡面也有叫所忠的,該是同一個人的。在王立群讀《
史記》中,也提到過這個所忠。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古文〕𢨷《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𠀤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從斤,戶聲。
又處所。《詩·鄭風》獻於公所。
又《商頌》及爾斯所。
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為家,故所在曰行在所。
又《關西方言》致力於一事為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
又《召誥》王敬作所。
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
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
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注》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注》幾所,猶幾許也。《張良傳》父去里所復還。《注》里所,猶里許也。
又姓。漢武帝時諫議大夫所忠。
又葉襄里切,音徙。《班固·西都賦》繚以宮牆,四百餘里。離宮別館,三十六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