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證上寫的是二兒子的名字,因此,房屋的產權只能屬於二兒子,並不因購房款一部分由父親出而當然形成父子共有關係。這是不動產物權實行所有權人登記公示制度的原則所在。因此,其他子女對房屋的產權無權要求繼承。
[案情摘要]: 二兒子拿父親給的20萬拆遷費又加上自己的積蓄30多萬買了商品房,房產本上寫的是二兒子的名字,問父親過世後,其他子女對該房是否有繼承權? 首先應明確的是:房屋產權證上寫的是二兒子的名字,因此,
[案例正文]:
二兒子拿父親給的20萬拆遷費又加上自己的積蓄30多萬買了商品房,房產本上寫的是二兒子的名字,問父親過世後,其他子女對該房是否有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