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

房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是房山區政府的內設機構,負責負責本區推進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房山區政府法制辦公室
  • 地址:房山區良鄉政通路一號
  • 郵編:102488
  • 類別:機構
機構職責,部門設定,領導分工,辦公地址,

機構職責

(一)負責本區推進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和培訓考核等工作;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督促檢查依法行政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為區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工作;承辦區政府審批的涉及法律問題有關事項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三)負責審核區政府工作部門報送區政府審議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並負責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彙編和清理工作;辦理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工作部門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並根據不同情況提出處理意見。
(四)負責本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執行情況;負責重大行政違法案件的調查;協調區政府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
(五)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徵收行政強制等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並負責提出相應的建議或擬訂相關制度。
(六)承辦由區政府決定或批准的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和區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等的聽證工作。
(七)負責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工作部門開展法制工作。
(八)組織指導行政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建設和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組織、承辦區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十)負責區政府信訪複查工作;指導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信訪答覆工作;組織、承辦市政府覆核的信訪案件的有關工作。
(十一)規劃和指導本區的政府法制宣傳工作;組織和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的調查研究,並為區領導提供有關資料。
(十二)負責本區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信訪複查等的統計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綜合科
依法審核區政府工作部門報送區政府審議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區政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彙編、清理、公布等項工作;向市政府備案區政府制定的行政規範性檔案;負責為區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及決策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組織區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工作;組織和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的調查研究,並為區領導提供有關資料;辦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工作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上級有關部門的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規劃和指導本區的政府法制宣傳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府決策》的編輯發放工作;負責辦公室人事勞資方面的工作;負責本單位的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文秘、信息、檔案、信訪(法律諮詢)、人事、外事和後勤等項工作。
信訪複查科
承辦區政府受理的信訪複查案件工作;組織、承辦因不服區政府信訪複查意見提起的信訪覆核案件;對全區信訪事項答覆工作給予指導並進行相應培訓;對全區信訪複查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分析調研;負責區政府信訪複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信訪複查的統計工作。
行政複議科
承辦區政府受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組織承辦區政府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承辦區政府交辦的重大或疑難行政案件的研究處理;負責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各部門的應訴指導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的組織和協調工作;承辦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備案審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統計工作。
執法監督科
承擔全區依法行政綜合業務工作;負責全區依法行政的規劃、協調、督促指導、考核、政策研究、情況交流和培訓等工作,並督促檢查落實依法行政有關規定的情況;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協調行政執法的矛盾和爭議;承辦區政府交辦的重大或疑難行政執法案件的研究處理;承辦由區政府決定或批准的行政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和區政府決定的重大行政處罰等的聽證工作;負責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並提出解決的建議或擬訂相應制度;負責重大行政違法案件的調查;了解掌握全區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的基本情況,組織指導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政府行政執法部門的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人員培訓;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的統計工作。

領導分工

主任:王學峰
負責法制辦全面工作
副主任:金 玲
主管:行政複議、信訪複查
副主任:李彩柱
主管:檔案審核、執法監督
副調研員:徐 偉

辦公地址

地址:房山區良鄉政通路一號
房山區政府法制辦
郵編:102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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