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建

房屋改建是指業主對住宅進行普通、簡易的裝修,房屋改建事先應當告知物業管理企業。房屋改建的審批程式包括受理、初審、複審、審批和發證五個環節。

根據《建築裝飾裝修管理規定》,若對原有房屋裝飾裝修時,凡涉及拆改主體結構和明顯加大荷載的,應當按照下列辦法辦理:(1)房屋所有權人、使用人必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由房屋安全鑑定單位對裝飾裝修方案的使用安全進行審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之日起20日內決定是否予以批准。
(2)房屋裝飾裝修申請人持批准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報建手續,並領取施工許可證。
(3)建設單位按照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質量安全監督部門辦理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4)對於未辦理報建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裝飾裝修工程,有關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辦理招標投標手續和發放施工許可證;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承接該裝飾裝修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需要的手續是:
一、 申報材料
1、房屋變更登記申請書;
2、房屋所有權證;
3、土地使用權證或用地證明檔案;
4、房屋變更的有關證明檔案;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7、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
8、建設單位關於房屋俊工驗收合格的證明;
9、、營業執照或機構組織代碼證複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或個人身份證明;
11、房屋測繪成果報告及房屋平面圖
12、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五、 審批程式
1、受理;2、初審;3、複審;4、審批;5、發證
六、 承諾時限
5個工作日
七、 收費標準
城建規劃局去審批和報建 帶上有營業執照 施工資格證的正規裝修公司的設計圖,工程明細表和自己的房產證去辦理
如果你所在的是有物業管理的小區 當然要遵守業主公約和與物業管理處溝通 如是你自建房擴建也要以不影響相鄰權為前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3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只要在遵守維護相鄰權的前提下一般報建是準許的 鄰居也沒理由提出異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