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築

房屋建築是指在規劃設計地點,為用戶或投資人提供進行生活、生產、工作或其他活動的實體。房屋建築結構是指根據房屋的梁、柱、牆等主要承重構件的建築材料劃分類別。房屋結構設計的目的是要保證所建造的結構安全適用,能夠在規定的年限內滿足各種預期功能的要求,並且經濟合理。

建築結構有六種類別:
(1) 鋼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材料建造的,包括懸索結構。如鋼鐵廠房、大型體育場等。
建築結構
(2) 鋼、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鋼筋混凝土建造。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樑柱採用鋼製構架,一部分樑柱採用鋼筋混凝土構架建造。
(3) 鋼筋混凝土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建造,包括簿殼結構,大模板現澆結構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先進施工方法施工的鋼筋混凝土建造的。
(4) 混合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鋼筋混凝土和磚木建造。如一幢房屋的梁是鋼筋混凝土製成,以磚牆為承重牆,或者梁是木材製造,柱是鋼筋混凝土建造的。用預製鋼筋混凝土小梁薄板摟混合二等,其他的為混合一等。
(5) 磚木結構:承重的主要結構是用磚、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屋架、磚牆、木柱建造。房屋兩側(指一排或一幢下同)山牆和前沿橫牆厚度為一磚以上的磚木一等;房屋兩側山牆為一磚以上,前沿橫牆厚度為半磚、板壁、假牆或其他單牆,廂房山牆厚度為一磚,廂房前沿牆和正房前沿牆不足一磚的為磚木二等;房屋兩側山牆以木架承重,用半磚牆或其他假牆填充,或者以磚牆、木屋架、瓦屋面、竹桁條組成的為磚木三等。
(6) 其他結構:凡不屬於上述結構的房屋建築結構均歸入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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