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恩富(Lee Yan Phou,1861-1938),生於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他是1872年—1875年中國政府派遣的第二批“留美幼童”中的一員,也是“留美幼童”中唯一的一位作家。他1880年考入耶魯大學攻讀法律專業,1881年被清政府撤回後又在傳教士的幫助下返回美國,完成了在耶魯大學的學業。李恩富才華橫溢,除精通法律外,他在英語語言文字方面的造詣也讓人驚嘆,大學二年級時就在第一學期的英文作文比賽中獲得一等獎。1887年畢業後他輾轉於美國各大城市,長期漂泊在美國的西部和南方從事商務,兼任報紙編輯。他一生都為華人爭取平等自由的人權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