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1.將原區發展改革和經濟局、區物價局、區糧食局、區信息化辦公室、區中小企業局職責整合劃入區發改和經信局。
2.將區城鄉建設管理局承擔的燃氣管理職責劃入區發改和經信局。
(二)劃出職責
將散裝水泥推廣使用職責劃入區城鄉建設管理局。
(三)取消職責
取消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四)加強職責
1.加強重大政策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保持經濟與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
2.加強投資巨觀管理,搞好政府投資綜合平衡,引導社會投資方向,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
3.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聯動,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加快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加快推進全區信息化建設。
4.加強產業園區牽頭服務,統籌大中小企業協調發展,牽頭推動汽車(工程機械)主導產業發展。
5.完善價格管理,做好價格總水平調控。
6.牽頭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強區域合作,推動區域一體化發展。
7.加強能源協調管理和糧食監管工作。
8.加強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編制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研究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協調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規劃與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銜接工作;牽頭編制各專業規劃,協助編制資源開發與利用、環境保護、生態建設等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
(二)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引導、監測預警。研究巨觀經濟運行和總量平衡等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分析區域經濟和城鎮化發展情況,提出城鎮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建議;負責協調三次產業協調發展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政策執行情況;指導全區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組織擬訂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等重大政策,協調推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負責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全區經濟動員工作。平衡人口和計畫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社會管理等發展政策,參與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政策建議。
(三)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研究全區經濟體制改革重大問題,組織擬訂和牽頭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專項經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區政府特許經營權出讓管理工作。
(四)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工作。研究分析區內外市場和對外貿易運行情況;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油等重要物資和商品區級儲備工作;制定區內重要商品市場、生產要素市場發展規劃、總體布局和重大調控政策。
(五)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工業經濟行業管理服務工作。研究提出全區工業企業巨觀管理意見,研究提出做大做強規上企業、扶持中小企業、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最佳化全區工業集中發展布局。指導產業、行業、產品結構調整工作;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開展企業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落後產能淘汰與改造工作。指導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組織實施全區國有工業企業兼併破產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工作;組織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指導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行業協會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工業經濟宣傳工作。
(六)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糧食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糧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監管全社會糧食流通;研究提出相關糧油政策,組織指導全區糧油發展和改革工作;負責全區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指導區軍糧供應站的供應管理和軍供網點建設工作;指導完善糧油市場體系,負責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七)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信息行業管理和市場推進工作。負責全區信息行業管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負責對全區重大信息化項目進行論證和審查;負責全區公眾信息網規劃、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管理,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負責無線電頻譜資源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維護空中電波秩序。
(八)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工作。貫徹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產業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及有關重大投資建議,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資金使用方向;負責全區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工程造價評審和非政府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組織發布全區固定資產投資信息,參與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監測。
(九)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全區項目管理與稽察工作。研究提出全區重點項目名單及其年度投資計畫;負責重大項目包裝策劃;負責建立全區重大項目儲備庫;負責重點項目全過程協調管理和監督,研究提出加強重點項目管理服務政策措施;制定落實項目稽察政策,組織和管理政府投資項目稽查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區招投標工作。負責全區招標投標(比選)活動的指導、協調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定,按規定核准項目招標事項,負責國家投資項目招標公告的審查和備案,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招標投標領域中介機構,監督檢查全區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及中標契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協調招標投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受理相關投訴。負責省評標專家庫龍泉終端管理。
(十一)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全區價格管理工作。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調整由區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和重要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壟斷行為等;負責價調基金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價格監測和價格鑑證工作。
(十二)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能源管理服務工作。研究提出能源綜合開發利用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負責電力、天然氣、成品油等能源建設項目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燃氣基礎設施建設和燃氣特許經營權行政審批的管理工作。負責燃氣行業行政執法和市場監管。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區燃氣供應管理和應急預案。負責成品油經營批發、零售許可證管理。牽頭協調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監督工作。
(十三)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負責區域合作統籌規劃和組織協調工作。研究區域經濟發展中重大問題,提出區域經濟發展相關政策;負責開展區域間政府、經濟、科技、文化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設27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政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議案、提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目標管理督查工作;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保衛、資產及檔案管理工作。
(二)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政策法規科
承擔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相關規章、制度、政策的調研、起草、論證和執行中的解釋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審核局管理機構規範性檔案和重要行政處罰意見;指導局管理機構依法行政。負責局機關重要檔案和報告起草工作;負責信訪受理及分流工作。
(三)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規劃服務科
研究提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及生產力、功能區布局建議;編制和維護全區經濟社會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統籌協調土地利用規劃、城市空間規劃等相關專業、專項和行業規劃;編制和完善能源、糧食、主導產業、新興產業規劃;編制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並報告執行情況;牽頭組織重大經濟問題的調研和協調工作;負責園區目標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區域合作工作。
(四)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行政許可服務科
貫徹國家產業政策,負責本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服務工作。
(五)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經濟運行服務科
承擔全區國民經濟運行動態和目標預測預警工作;負責三次產業日常監測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經濟運行目標;負責工業企業經濟運行監測平台管理;協調推進功能區建設。
(六)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科
負責推進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擔推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工作;負責大企業大集團及上規企業培育工作;負責重大科技專項工作;負責地方產品配套、名優特產品扶持工作;負責行業協會運行指導工作。
(七)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汽車產業發展服務科
負責貫徹落實全市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實施汽車行業標準和行業準入制度;負責汽車(工程機械)產業推進服務工作,做好汽車行業發展研究、市場分析、行業管理、運行服務並協調發展中的問題。
(八)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工業發展和環境保護服務科
負責園區外工業企業管理協調工作;負責工業結構調整及淘汰落後產能、工藝和產品工作;負責工業污染防治、工業污染企業搬遷和區外企業向園區搬遷工作;負責資源綜合利用、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節能降耗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負責協調非主導工業經濟行業管理。
(九)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技改創新服務科
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的投資管理與協調;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技術標準和規範,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戰略性新興產業推進協調工作;負責技術改造、技術創新及新興產業項目的上報及資金爭取工作。
(十)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現代服務業和社會事業發展科
銜接平衡第三產業和文、教、衛、體等社會事業、行政事業發展計畫,協調解決發展中重大問題,監測和報告發展情況;負責現代服務業和社會事業、行政事業投資項目可行性論證、轉報和上級財政資金安排等服務工作;負責全區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十一)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基礎產業發展服務科
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氣象和交通、物流、郵政等基礎產業(行業)發展計畫,協調解決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監測和報告發展情況;負責全區基礎產業投資項目可行性論證、轉報和上級財政資金安排等服務工作;負責以工代賑工作;承辦上級鐵路建設辦公室交辦工作。
(十二)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項目服務科
負責全區項目年度計畫編制和執行工作;負責重大項目布局和包裝策劃工作;負責園區產業準入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在建項目、儲備項目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三次產業和基礎設施項目年度建設用地計畫指標申報、使用工作;負責在建項目聯絡員管理工作;負責全區項目存量招商和項目建設信息發布工作。
(十三)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投資服務科
貫徹國家產業政策,統籌全區固定資產投資、技改投資日常監管監測工作;負責編制和監督實施年度投資指導目錄(指南);負責國債資金、上級專項資金申報、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園區引導資金專項工作;指導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重大裝備國產化工作;負責區特許經營權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招標投標管理科(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招標投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負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招投標事項核准;負責國家投資項目招標公告的審查和備案工作;監督招標投標活動,受理相關投訴,調查違規行為;負責協調招標投標平台的建設和管理,管理省評標專家庫龍泉終端;組織協調招標投標信用體系建設,建立招標投標領域相關中介諮詢機構的協調管理機制。
(十五)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融資服務科
負責牽頭搭建企業信貸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工作,推動企業上市培育;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指導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工作;負責財政扶持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組織落實工作;負責地方債券發行申報工作。
(十六)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能源建設服務科
負責電力、天然氣、輸油管道和加油站、加氣站等能源設施建設與遷改工作。
(十七)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能源運行服務科
負責能源行業(企業)日常管理服務工作;指導農村電氣化工作;負責成品油經營批發、零售許可證管理工作;負責能源供給預警和應急管理、儲備工作。
(十八)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燃氣管理服務科
負責燃氣基礎設施建設和燃氣特許經營權行政審批的管理工作;負責燃氣行業行政執法;負責燃氣市場監管;監督指導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範圍內的燃氣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十九)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信息化推進服務科
負責汽車電子和信息化產業推進工作;負責全區公眾信息網管理服務相關工作;負責全區信息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及基地建設工作;組織申報國家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基金和國家科技專項中軟體和信息服務業項目;推進物聯網、智慧卡發展及套用推廣;參與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正版化工作。負責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工作,推動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互聯互通,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
(二十)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信息化監督管理科
負責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工作;負責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監理資質認證相關工作;負責全區信息業、軟體業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信息化市場監管工作;負責區投資信息化項目相關內容的審核和區本級預算單位信息化項目支出預算的前置審核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對全區無線電頻率進行規劃、指配和對無線電台(站)設定進行審核、報批與管理;負責協調軍、地以及相鄰區域間無線電管理事宜;負責無線電管理的行政執法和對各類違法、違章台(站)查處;協調處理無線電干擾事宜;負責無線電頻率資源和無線電管制相關工作;負責全區公眾信息網及電子政務運行狀況監督工作。
(二十一)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糧食流通服務科
負責全區糧油市場監測和管理,研究分析預測糧油形勢,提出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糧食購銷及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各級儲備糧油監管、輪換工作;負責全區糧食系統安全生產、搶險救災、治安保衛、綜合治理、糧食安全應急網路體系的規劃建設和應急預案的啟動實施準備工作;負責軍隊糧油供應計畫執行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許可證(糧食批發準入證)的審批,監督檢查糧食經營者執行國家糧食購銷政策;負責全區社會糧油統計制度的落實,定期匯總和上報、提供全區糧油行業統計報表及統計資料;負責糧食系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全區糧油科學技術發展和指導全區糧油加工套用技術推廣、交流與合作工作。
(二十二)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價格管理科
負責價格調整工作;負責行業價格自律指導工作;組織實施臨時價格干預;負責擬訂許可權範圍內資源價格、環境價格、交通運輸價格、工業品價格管理原則、方法、項目和標準;承擔有關價格審核、審批工作,協調有關價格爭議;會同區財政局對天然氣價格專項調節金進行徵收、管理和使用;負責價調基金年度預決算編制;組織開展價調基金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十三)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收費管理科
負責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旅遊價格法規、政策;擬訂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旅遊價格等服務價格;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發放和收費年審,依法清理整頓不合理收費,協調有關收費爭議。
(二十四)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安全生產監管科
負責本局依法承擔的工業企業、能源行業、糧食行業、民爆器材行業生產、流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協助全區相關產業安全生產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負責本局職責範圍內應急管理工作。
(二十五)龍泉驛區政府投資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
擬訂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計畫;組織對全區政府投資項目全過程的稽察;組織開展國家和省市安排資金項目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稽察特派員的工作聯絡、協調和服務;負責稽察報告的審核和稽察意見、信息的綜合處理;承擔稽察工作的綜合調研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稽察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經驗交流。
(二十六)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財務科
負責局機關和龍泉驛區糧食局軍糧供應站的財務管理;負責龍泉驛區國有控股糧食企業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指導直屬企業、行業協會財務工作。
(二十七)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組織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人事、工資、人員培訓教育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及共青團、婦女工作;負責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成都市龍泉驛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和領導職數,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區(市)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成委發〔2010〕 11號)和《中共成都市龍泉驛區委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政府<關於貫徹實施龍泉驛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龍委發〔2010〕25號)要求,在市上核定的區級部門行政編制和區政府部門領導職數限額內實行統籌調劑,動態管理。科級領導職數配備原則上1個科室配備1名,科室工作任務較重,人員在4人以上的,可適當增加科級領導職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