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溫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成都市溫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成都市溫江區機構改革調整設定的新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溫江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海科大廈31305
  • 所屬部門: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成都市溫江區
基本簡介,主要職責,

基本簡介

2019年2月28日,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召開幹部大會。改革後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區公園城市建設局牌子,不再保留區建設局、區房產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政策措施,編制相關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負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負責保障性住房建設的統籌協調和管理;指導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租賃補貼發放。
(三)負責推進建築業和房地產業發展。負責產業運行態勢監測、統計分析;負責建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負責建築業和房地產業新經濟政策研究,制定推進措施。
(四)負責房地產和建築行業監督管理。負責開發、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物業管理服務等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和建築行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指導從業人員的行業培訓管理;指導房地產和建築行業職業資格管理;負責建設工程定額、工程造價、招標投標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建設領域民工工資糾紛;負責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監督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市場主體信用評價體系建設。
(五)負責房地產和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負責規範房地產和建築市場,承擔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責任;承擔成品住宅推進和監管工作;負責房屋樓盤表的建立和面積管理;負責房屋交易行為監管,承擔房屋買賣、房地產抵押、房屋租賃網簽工作;負責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體系,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秩序;負責建築材料在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設中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新型建築材料推廣和監管工作。
(六)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和同步實施的管線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管理;按照職責許可權組織、參與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城市更新管理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負責歷史建築保護工作;負責城鄉建築風貌的立面管理,統籌協調城市既有建築功能改造、特色街區建設;承擔棚戶區、危舊房、老舊院落(小區)、老舊建築、城中村、舊城改造等城市更新工作。
(八)負責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負責統籌城鄉基本公共配套設施建設;負責統籌協調區級重大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項目建設的推進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指定的重大公共服務配套設施項目建設的推進工作;負責統籌全區軌道交通(含捷運、輕軌)建設;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場站綜合開發的指導協調與監督管理。
(九)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區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及與道路建設同步實施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承擔區級重大基礎設施及同步實施的管線工程建設推進工作;負責統籌協調全區城市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承擔區級重大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項目建設的推進工作。
(十)負責村鎮建設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村鎮的建設工作;負責統籌村鎮建設項目安排與經費補助;負責歷史名鎮(村)、傳統村落申報評定及保護、開發、利用;指導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建設質量管理、危房改造工作。
(十一)負責推進建築行業綠色發展和科技進步工作。負責組織重大科技項目研發攻關和新技術推廣套用;負責建築節能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資金運用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城市建設和建設維護金年度計畫;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監管;負責建設行政事業性費用的核繳與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公園城市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全區公園城市建設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推進公園城市生態建設發展;負責制定全區公園、綠地、綠道、生態綠籬圍牆、慢行系統規劃建設導則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附屬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查;負責指導公園城市建設項目的推進工作;負責指導鎮(街道)開展公園城市規劃建設工作。
(十四)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審批服務便民化和事中事後監管等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引,推動城鄉建設和住房管理高質量發展。堅持“以項目促管理、以行業促產業”,提升重大項目建設管理統籌力度,強化建築質量及安全管控,加快發展綠色、環保、節能、智慧建築,穩步推進成品住宅建設,積極推進住宅產業化,不斷最佳化人居環境,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轉變,為建設美麗宜居公園城市提供居住保障。健全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穩步推動房地產市場監管由單一的行政管控向綜合施策轉變,促進房地產市場穩步健康發展。大力推行“放管服”改革,強化項目屬地政府監管職能,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健全以信用評價為核心的監管體系,簡化行政審批,提升服務效能,推動政府職能從“重審批、輕監管、弱服務”向“簡審批、強監管、優服務”轉變,努力構建公正高效營商環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