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淘汰落後小磚瓦廠及扶持綠色牆材產業工作方案

2013年8月2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發〔2013〕46號轉發成都市建委等部門《成都市淘汰落後小磚瓦廠及扶持綠色牆材產業工作方案》。該《方案》分工作思路和目標、工作步驟和安排、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3部分,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工作目標是:依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堵疏結合和關、停、並、轉的原則,用1至2年時間,在保證牆材供給、市場穩定的前提下逐步淘汰落後產能,同時扶持一批符合產業布局規劃,有技術、有規模的新型牆材骨幹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淘汰落後小磚瓦廠及扶持綠色牆材產業工作方案
  • 發布時間:2013年8月29日
  • 發布單位: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標準:成辦發〔2013〕46號
通知,工作方案,

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建委等部門關於成都市淘汰落後小磚瓦廠及扶持綠色牆材產業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辦發〔2013〕46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市建委、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國土局、市工商局關於《成都市淘汰落後小磚瓦廠及扶持綠色牆材產業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8月29日

工作方案

成都市淘汰落後小磚瓦廠及扶持綠色牆材產業工作方案
市建委 市發改委 市經信委 市國土局 市工商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3〕1號)精神,推動牆材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積極淘汰落後產能,最佳化產業布局,實現我市牆材產業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標
(一)工作思路。以最佳化產業布局、產品改造提升、節能降耗減排、轉變發展方式為主線,以發展節地、節能、利廢、環保的新型綠色牆材為核心,以科技創新為支撐,通過確定科學的標準和方法,對落後產能企業逐步進行關停、重組和升級。
(二)工作目標。依據國家和省、市相關法律法規,堅持堵疏結合和關、停、並、轉的原則,用1至2年時間,在保證牆材供給、市場穩定的前提下逐步淘汰落後產能,同時扶持一批符合產業布局規劃,有技術、有規模的新型牆材骨幹企業。
二、工作步驟和安排
(一)前期深入調查,摸清牆材企業底數。根據現有牆材生產企業所在地域、生產能力、產品質量等項目,按照我市新型牆材準入條件,按地域、分類別對牆材企業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統計。
1.企業所在地,具體到區(市)縣、鄉(鎮、街道)、村組;
2.企業生產規模,分為:磚(單位:萬標塊/年)、砌塊(單位:萬立方米/年)和機制牆板(單位:萬平方米/年)三類;
3.生產工序與生產工藝;
4.質量控制檢測設備、實驗室、專職試驗人員及培訓認證情況;
5.能耗、物耗;
6.污染物處理及排放情況。
(二)強化監督管理,逐步淘汰落後產能。在全面摸底的基礎上,對所有牆材企業、產品及從業人員實施信用登記管理制度,強化對牆材企業及產品的監督管理。
1.實施限期淘汰。按照市經信委《關於做好淘汰24門以下磚瓦輪窯等土窯工作的通知》(成經信發〔2012〕41號)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大力度,對列入該通知的落後產能牆材企業實施限期淘汰。
2.實施分期淘汰。在保證牆材供給、市場穩定的前提下,按照《成都市牆體材料工業結構調整和發展布局規劃(2010-2012年)》(成經〔2010〕3號),對其他列入淘汰範圍的牆材企業逐步分期淘汰。
(三)健全制度辦法,促進企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在深入調研基礎上,逐步出台相關政策,完善牆材市場管理,促進綠色牆材企業健康發展。
1.研究制定《成都市建築節能管理條例》(草案)。結合《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粘土磚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97號)和《成都市建築節能管理規定》(市政府令第122號),制定條例草案,並報請市人大常委會批准實施,切實加強我市新型牆材與建築節能工作,不斷規範行業秩序,有序推動牆材產業轉型升級和綠色發展。
2.研究制定《成都市建設工程材料使用管理辦法》和《成都市牆體材料工業企業質量管理規程》。進一步加強我市新型牆材產品質量管理,切實規範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質量控制和質量管理行為。同時,將建立健全企業產品質量自檢體系納入企業申領及換髮《成都市新型牆體材料認定證書》(用於牆改專項基金返退)工作中的必備條件。
3.研究制定《成都市發展新型牆體材料與建築節能項目補助實施辦法》。以牆改專項基金為槓桿,突出政策引導,進一步加大新型牆材與建築節能技術在建築工程中推廣套用力度,積極推進我市牆材產業結構調整、產業升級和產品更新換代。
重點鼓勵符合產業布局規劃和行業準入條件的新型牆材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及設備更新;新型牆材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研究開發及推廣;新型牆材生產和套用技術標準的研究、制定;城鄉新型牆材及建築節能推廣套用試點、示範工程項目。鼓勵的條件和標準:新建、改建、擴建新型牆材生產線項目,總投資額在2000萬元以上且符合產業最佳化升級要求的,可申請牆改專項基金補助。大力推廣套用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設備提升牆材水平和檔次,力爭“十二五”期間發展30條以上年產能1.2億標塊燒結磚的生產線。
三、組織領導和工作職責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成都市淘汰落後小磚瓦廠及扶持綠色牆材產業工作協調小組,成員由建設、發改、經信、環保、國土、質監、安監、工商、稅務、財政等相關部門組成,協調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委。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淘汰落後牆材企業和扶持綠色牆材產業工作。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分工,認真履行職責,主動研究淘汰落後牆材企業和扶持綠色牆材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認真落實協調小組會議議定事項,及時處理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
1.市建委:負責此項工作的綜合協調,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牽頭落實協調小組議定事項;牽頭組織研究制定淘汰落後牆材企業、扶持綠色牆材產業的具體實施方案以及相關制度辦法;負責統籌協調全市牆材生產企業的摸底調查工作;通過建立信用登記等有關制度,對牆材生產企業、建設工程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同時利用牆改鼓勵政策支持優勢企業發展。
2.市發改委:負責檢查牆材企業新建項目立項審批情況,確保新建項目符合國家有關產業政策要求和行政審批的規定程式。
3.市經信委:負責檢查牆材企業的生產地址、生產規模以及相關批覆檔案;負責檢查牆材企業生產過程中的用能、耗能綜合狀況,通報不符合國家產業耗能標準的牆材企業;負責指導和監督牆材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4.市環保局:負責檢查牆材企業環評及環保“三同時”落實情況,核查企業污染排放情況。
5.市國土局:負責檢查牆材企業的採礦資質和採礦許可證情況;負責查處牆材企業礦山非法違法開採行為。
6.市質監局:負責生產領域牆材產品質量監管,打擊製造假冒偽劣牆材產品等違法行為。
7.市安監局:負責牆材企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工作,督促牆材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查處牆材企業礦山開採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8.市工商局:負責檢查牆材企業工商營業執照、經營產品、經營項目的行政許可情況。
9.市國稅局、市地稅局:負責檢查牆材企業的稅務登記和納稅情況。
10.市財政局:負責淘汰小磚瓦廠及扶持新型牆材產業等有關工作的資金使用管理和撥付。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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