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

根據中共成都市委辦公廳、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6號)和中共成都市新都區委、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的通知》(新都委發〔2010〕10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以下簡稱區農發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
  • 職責:農業項目監管、策劃及建設與管理
  • 內設機構:發展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等
  • 人員編制:行政編制36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農業項目監管、策劃及建設與管理。
2.加強農產品安全、動植物防疫和檢疫工作。
3.加強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工作,加快農業發展方式轉變。
4.加強節能減排和動植物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主要職責是:
(一)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農村經濟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研究,會同區級有關部門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參與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和農村基層組織建設。
(二)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擬訂農業、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農村經濟補貼等政策建議;牽頭協調農業投入資金的籌措;參與擬訂涉農財政、價格、金融等政策,監督涉農資金使用;負責農業園區、現代農業示範點和示範帶建設工作;指導新農村建設有關工作。
(三)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擬訂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監督、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工作;負責農場管理,指導農場經濟體制改革。
(四)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監督管理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負責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監測,依法開展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風險評估;負責農業機械化發展,監督管理農機安全;監督管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
(五)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指導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依法實施對農業的許可及監督管理;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和農資打假工作。
(六)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監督管理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飼料飼政工作;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監測和防治;監督管理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開展疫情調查,負責組織動植物疫病撲滅工作。
(七)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擬訂農業資源區劃、農村能源建設及農業生態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農業農村節能減排、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休閒農業發展;負責城鄉沼氣淨化工程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八)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負責農業生產防災減災工作,監測農業生產災情,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參與處置相關涉農應急突發事件。
(九)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擬訂農業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農業科研成果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管理農業科技成果;負責農業新品種推廣、套用工作。
(十)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負責農業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行業協會的建設;參與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組織實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程,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一)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牽頭協調涉農部門的相關工作;負責移民與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協調定點幫扶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設14個內設機構:
(一)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辦公室(掛紀檢監察科牌子)
負責綜合協調、目標管理、檢查督辦、辦文辦會、保密機要、檔案管理;牽頭辦理提案議案和受理來信來訪;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務、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黨組中心理論學習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紀律檢查與監察工作;參與內審監督;指導系統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等群團組織的工作;負責統戰、“雙擁”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協調安全穩定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政務工作。
(二)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政策法規科
負責農業農村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調研;負責重要檔案、重大文稿及綜合性報告的起草;負責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審核;負責對外宣傳、農業信息;負責農業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的宣傳、貫徹和監督實施;負責機關規範化服務和行政效能建設;承辦農業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依法實施農作物種子、農藥、肥料等的許可及監督管理;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農業面源污染控制。
(三)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行政審批科
負責農業行政審批項目的審批工作: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農作物種子經營備案,農藥經營人員上崗證,成都市農業勞動者身份證明;草種經營許可證,動物、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動物、動物產品運載工具消毒證核發,動物檢疫條件合格證核發,動物經營許可,動物免疫、檢疫標識(證)核發,動物診療許可,四川省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申請,飼料企業生產條件審查合格證明轉報,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轉報,畜禽人工授精合格證核發,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轉報;農業機械牌照核發,農業機械變更異動許可,農業機械駕駛、操作員證照核發,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書核發。
(四)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指導科
擬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行業協會建設;監督、指導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屬企業的管理及改制工作。
(五)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項目建設辦公室
擬訂農業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重大農業項目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業項目的收集、篩選、申報、統計和重大項目儲備工作;協調推進農業重大項目;負責新農村示範片建設工作;負責提出推進農村基礎設施及農村能源建設的政策建議及相關協調工作。
(六)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農業產業化與園區管理科(掛成都市新都區農業產業化經營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產業發展規劃及年度發展計畫;研究農業產業化和農產品加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園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現代農業園區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業園區建設與管理;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農業示範園區管理評價體系;指導和推進設施農業建設;負責現代農業綜合示範點和示範帶建設;負責農產品加工的市場分析、行業管理,搭建銀、政、企合作融資平台,負責農產品展示展銷及品牌宣傳推廣工作;負責對龍頭企業的培育和申報工作;負責龍頭企業帶基地工作,負責區泡菜協會日常管理工作;承擔區農業產業化經營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種植業科(掛成都市新都區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種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種植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種植業重大技術措施;負責指導種植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規模基地建設;參與種植業重大項目的論證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作物病蟲害防控工作;負責種植業生產的災情監測,指導災後生產恢復工作;負責種植業統計及農業保險工作;承擔區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畜牧獸醫科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畜牧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現代畜牧業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畜牧業重大技術措施;負責指導畜牧業結構調整和標準化規模基地建設;負責畜牧業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篩選工作;參與畜牧業重大項目的論證並組織實施;指導動物衛生監督所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畜牧業統計,配合做好農業保險工作。
(九)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農業機械化科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業機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農業機械化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並監督實施農機作業技術規範、質量標準和農機安全監督管理、安全技術規範、規程;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機購置和農機作業燃油補貼方案;負責農村機電提灌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規劃協調鄉村機耕道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農機跨區作業;負責農業機械化統計工作。
(十)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移民與扶貧開發科(掛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紫坪鋪水庫移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移民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提出推進農村扶貧開發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新村扶貧工程”和“幫扶促變工程”;負責籌集、安排扶貧開發資金,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口支援扶貧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對口幫扶計畫。
(十一)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科
監督管理農業投入品和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農產品申報認證和管理工作、品牌創建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標準;參與農產品標準化規模基地建設;指導農產品生產監管監測體系和質量安全服務機構建設;負責農產品生產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參與農資市場秩序的整頓、規範和農資打假工作。
(十二)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科技教育科
擬訂農業科技教育、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農村實用人才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組織農業科研成果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組織實施農業科研成果轉化,管理農業科技成果;負責農業新品種推廣、套用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組織實施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參與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
(十三)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財務科
負責編制農業基本建設、專項資金投資計畫;負責機關財務和農業事業經費、基本建設資金、專項資金及農用救災物資管理;負責直屬事業單位審計工作;負責直屬事業單位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
(十四)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職稱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成都市新都區農村發展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3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機關黨委書記按區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1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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