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成委辦〔2010〕36號)和區委、區政府《關於印發貫徹實施〈新都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意見的通知》(新都委發〔2010〕10號)精神,設立成都市新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區安監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新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職責調整數目:2
  • 主要職責數目:8
  • 行政編制人數:8
  • 屬於:事業單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取消已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或加強的職責
1.增加組織實施職業衛生監管政策和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的職責。
2.增加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的職責。
3.增加對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4.增加對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督等信息的匯總、分析的職責。
5.增加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工作的職責。
6.增加在職責範圍內對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進行監督管理和對第三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備案的職責。
7.加強對各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及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的職責。
8.加強對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成都市新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監管政策和安全生產行業標準及規程等。
(二)承擔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監督區級有關部門、各鎮(街辦)安全生產工作,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牽頭組織全區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定期分析和預測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
(三)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承擔全區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頒發和管理,負責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負責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四)承擔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五)監督生產性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六)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組織、指導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安全培訓工作。
(七)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制定安全生產規劃,指導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和技術示範推廣。
(八)負責全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傷亡事故和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等信息及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相關統計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成都市新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行政審批科牌子)
負責工作目標、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財務、後勤、固定資產管理和工會等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全區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分解和考核;負責全區安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工作;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全區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發布全區安全生產信息;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全區安全生產、職業衛生培訓和安全資格考核發證;擬訂全區安全生產規劃和科技規劃;指導全區安全生產重大科學技術研究、申報和推廣;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培訓、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等中介機構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監管科
依法監督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電力等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監督相關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依法組織實施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的關閉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牽頭監督各鎮(街辦)政府、區級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標準、安全規範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監管、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隱患整改工作;負責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區級有關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化工、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天然氣、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以及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新、改、擴建項目“三同時”審查、審驗工作;依法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經營單位;負責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工作;監督相關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負責相關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起草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檔案,參與相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發布預警信息。
(四)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科
依法監督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負責組織實施職業衛生監管政策和用人單位職業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職業防護設施、個體職業防護等相關標準;負責新、改、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審查及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工作;處理職業危害隱患整改工作;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人員編制

成都市新都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配備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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