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成本調查監審局
- 前身:成都市物價局成本監審分局
- 成立時間:2008年9月
- 更名時間:2011年1月
- 等級:正處級行政機構
簡介
根據《價格法》、《政府定價成本監審辦法》及相關規定,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主要農產品生產成本的調查工作;負責重要商品和收費的成本調查工作;負責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收費項目的定價成本監審和定期成本監審工作;根據上級安排,對實施政府補貼項目的成本實施成本調查或成本監審工作;負責指導區(市)縣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工作。
目標
截止2011年10月底,開展成本監審13件,包括公交線路票價、臨時占道停車收費、醫院自製製劑、民辦學校生均培養成本的定價監審和CNG燃氣成本測算,企業上報成本33016.54萬元,核減不應計入定價成本的費用5120.74萬元,核減幅度1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