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DB5101/T 115-2021)是2021年3月26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DB5101/T 115-2021)規定了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的術語和定義、業務流程描述基本要求、業務流程分類、聯合懲戒業務流程、“雙隨機、一公開”業務流程、專項整治業務流程、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業務流程、監管對象庫管理業務流程、風險預警業務流程、聯席會議業務流程、企業送達信息共享業務流程。該標準適用於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的流程設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
- 標準號:DB5101/T 115-2021
- 發布日期:2021-03-26
- 實施日期:2021-03-26
- 中國標準分類號:L70
- 國際標準分類號:35.240.01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管局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各市場監管主體在執行監管業務時,其操作流程各不相同,由此導致所產生的業務數據差異化較大,不利於市場監管數據的統一以及市場主體智慧監管平台的開發,為此,有必要統一市場監管的業務流程,從標準角度,研製《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
編制進程
- 成立標準起草組,啟動項目工作
2020年8月底,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信用監管處、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成立了標準起草工作組,並就開展項目調研、標準研製相關事宜達成共識,開始啟動標準編制工作。
- 地方標準立項
2020年2月,信用監管處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了地方標準立項申請表;7月30日通過了地方標準立項。
- 項目調研
2020年8月底至9月初,標準起草工作組通過網路調研方式,收集了寬窄帶相關的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同時,標準起草工作組向智慧監管平台進行了現場調研,收集了智慧監管平台建設的相關技術性檔案。
- 初稿編制
2019年8月底至9月底,標準起草工作組召開了標準內容研討會,對標準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標準初稿。
- 徵求意見稿編制
2020年10月初,標準起草工作組對初稿進行了討論與修改,並形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3月26日,地方標準《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DB5101/T 115-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並歸口,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3月26日,地方標準《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DB5101/T 115-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DB5101/T 115-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謝麗萍、黃維新、龔欣、李彬、陳薇、康鴻躍、張健康、張棵、柴海波、滕德志、張靜、王劉麗、陳穎、胡昌川、劉莎、李茂春、左汪敬。
標準目次
前言 | Ⅲ |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定義 | 1 |
4業務流程描述基本要求 | 2 |
5業務流程分類 | 3 |
6聯合懲戒業務流程 | 4 |
7“雙隨機、一公開”業務流程 | 8 |
8專項整治業務流程 | 27 |
9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業務流程 | 30 |
10監管對象庫管理業務流程 | 31 |
11風險預警業務流程 | 35 |
12聯席會議業務流程 | 37 |
13企業送達信息共享業務流程 | 39 |
附錄A(資料性)表格清單 | 41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DB5101/T 115-2021)規定了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的術語和定義、業務流程描述基本要求、業務流程分類、聯合懲戒業務流程、“雙隨機、一公開”業務流程、專項整治業務流程、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業務流程、監管對象庫管理業務流程、風險預警業務流程、聯席會議業務流程、企業送達信息共享業務流程。該標準適用於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的流程設計。
引用檔案
GB/T 19487-2004 電子政務業務流程設計方法—通用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成都市市場主體智慧監管—業務流程規範》(DB5101/T 115-2021)統一了成都市市場主體監管業務流程,有利於推進市場主體監管各項業務全方位、全流程、全環節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