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隊

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隊

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隊,同時懸掛武警成都市消防支隊、成都市公安消防局牌子,現有現役官兵1000餘人,另有政府專職隊員約1000人、文職雇員約200人,根據《消防法》承繼武警部隊編制體制與法紀管理、接受地方公安機關業務領導、擁有法律法規所賦予的行政執法權力,機關設有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防火處,下設22個現役消防大隊、1個特勤大隊、1個戰勤保障大隊、1個天府新區消防籌備組,37個現役消防中隊、40個政府專職隊,指導彭州石化基地在內的多個企業專職消防隊業務工作,承擔立足成都、覆蓋全省、輻射西部的重大自然災害搶險救援職責,擔負著成都市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滅火搶險救援和為民服務等多項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公安消防支隊
  • 內設機構: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
  • 消防大隊:20個
  • 職能:消防安全保衛和社會搶險救援
1995年以來,支隊在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和省消防總隊的領導下,順應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和廣大人民民眾的需要,在完成以防火滅火為中心的各項工作的同時,以中隊為單位,以為轄區居民做好事的形式,探索開展社會搶險救援之路。1998年3月5日,支隊向社會莊嚴承諾:“有警必出,有災必救,有險必搶,熱情服務”。
1998年以來,支隊有43人、4個集體因搶險救援成績突出受到記功表彰。公安部給我支隊記集體二等功一次,五中隊連續6年被團中央、公安部授予“精神文明號”,原支隊長被評為全國“抗洪模範”、榮記二等功,七中隊搶險 救援班班長被公安部授予二級英模和“搶險救援尖兵”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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