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公交營運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業發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公交營運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業發展的通知發表於2009年6月上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公交營運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業發展的通知
  • 發文時間:2009年6月上旬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6·5”公車燃燒事件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各級各部門、各公交企業要深刻汲取此次重大事件的沉痛教訓,本著對人民民眾高度負責的精神,舉一反三,強化主體責任,立即開展隱患排查,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切實加強公交事業的發展、保障市民出行的安全便捷、為市民提供優質的公交服務是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的重要方面。經研究,現就進一步加強公交營運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業發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強化公交安全管理
(一)加強司乘人員應急培訓。市交委要加強監管,各公交企業具體負責,做到對司乘人員的安全應急培訓制度化、經常化、具體化,並將其納入安全行車考核內容,切實提高應對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各公交企業要於2009年7月底前完成首期輪訓。
(二)開展對市民文明、安全乘車宣傳教育。市文明辦負責,市交委協助,各公交企業配合,廣泛開展文明、安全乘車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市民文明乘車素養和安全防範意識。
(三)加強安全保障。市公安局負責,市人事局配合,整合組建公交捷運公安分局,切實加強對全市公交系統的安全保障。各公交企業應在重點線路和尖峰時段配備隨車安全協管員,協助司乘人員進行安全監督、秩序維護、文明勸導等工作,該項工作於2009年6月底前完成。市公交集團配備安全協管員應不低於1000名。
(四)強化安全乘車提示。各公交企業應在2009年6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在公車內和公交站台明顯位置設定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乘車的宣傳警示標誌、設定車內語音安全提示系統、在車載移動電視設備上宣傳安全乘車知識及車內危險情況處理方法。市交委、市公安局加強指導和督促。
(五)建立舉報獎勵制度。市公安局牽頭,市交委、市安監局、市財政局參加,於2009年6月底前建立對發現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乘車行為的舉報獎勵制度,公開舉報電話為110。
(六)建立安全事件聯動處置新機制。市公安局牽頭,市交委、市安監局參加,2009年6月底前建立針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乘車行為和其他危及公共安全行為的快速處置聯動新機制。
(七)強化日常安檢制度。市交委、市國資委、市安監局加強監管,督促各公交企業進一步強化公車輛發班前、行駛中和收班後的“三檢”制度,加強車輛附屬安全設施的日常管理。
(八)緩解高峰期乘車擁擠。各公交企業必須按規定的線路運營,合理安排運力,加強重點線路高峰期公車發班頻率,提高運能。市交管局要研究制定相應的道路交通管理辦法,開設尖峰時段公車優先通行的臨時專用道。
二、進一步強化公交安全措施
(九)增配安全錘。各公交企業應於2009年6月20日前在現運行全封閉空調車內增加配置安全錘,並在駕駛位配置安全錘。市交委加強巡查和監督。
(十)強化車門應急開啟功能。各公交企業應對現運行的公車車門開啟系統進行改造,提高應急狀態車門開啟的可靠性。
(十一)增加活動側窗。各公交企業應於2009年底前完成對現運行全封閉空調車車窗的改造,增加能作為應急出口的活動側窗。市交委要加大督促檢查力度,確保按時完成。
(十二)強化車內動態監控。各公交企業應在公車內增設具有儲存功能的車內視頻監控系統,提高對運營過程中車內異常情況的動態監控能力。現運行公車輛應於2009年底前完成。
(十三)加快新型車輛研發。市經委牽頭,市交委、市公交集團配合,組織客車生產企業和公交營運企業,加快研發更安全可靠、適應公交發展需要的新型公車。
三、進一步加快公交事業發展
(十四)加大公車運力投放。各公交企業要加大公車輛的更新和維護力度,確保車輛達到安全運行條件,為人民民眾提供安全、舒適的乘車環境。市交委牽頭,會同市經委、市國資委,確保市公交集團2009年9月底前新增投運1000輛公車,緩解中心城區高峰期公交運力緊張狀況;2010年再新增投運1000輛,基本滿足中心城區公交運力需要。
(十五)加快公交場站建設。市交委牽頭,市國土局、市規劃局等相關部門和區政府配合,2009年內開建4個公交場站、2個保養維修場站;公交場站建成前,先落實臨時場地解決公車占道停車問題。
(十六)加快加氣站建設。市交投集團負責,市能源辦、市國土局、市規劃局和相關區政府配合,2009年6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區8座加氣站建設並投入使用,2009年底前再建8座,全面滿足公車加氣需求。
(十七)加快設定公交專用道。市交委牽頭,市交管局、市建委、市規劃局等相關部門配合,2009年底前新增3條以上公交專用道,初步形成專用道網路,提高公車運行效率。
(十八)提高公交覆蓋率。市交委牽頭,市交管局、市公交集團配合,廣泛徵求市民意見,2009年底前新開通20條支線公交線路。
(十九)加快捷運建設。市捷運公司負責,確保捷運1號線2010年10月建成投運,2號線於2012年建成,4號線於2010年開建,切實緩解地面交通壓力。
(二十)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市交管局要嚴格路面執法管理,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深挖管理潛能,保障公交專用道的暢通,明顯緩解中心城區交通擁堵現象。
四、抓好落實
市政府目督辦要根據完成時限要求加強督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市交委要進一步加強行業指導和監管,研究規範管理、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的具體辦法,加強民營公交企業管理和促進發展的措施;市國資委要進一步發揮國有企業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各公交營運企業要切實履行安全營運主體責任,提高服務水平,加快自身發展;安監、公安、財政、建設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職盡責,共同推進公交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營造公交發展的良好輿論氛圍;各區(市)縣政府、成都高新區管委會按照此通知精神加強轄區內公交營運安全管理,加快公交事業發展,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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