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規章的決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規章的決定》是成都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規章的決定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 所屬地區:成都市
檔案全文
(2007年11月1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第1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7年11月1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1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對2007年以前的現行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市政府決定:對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相牴觸,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所代替的18件規章予以廢止;對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已未執行的23件規章宣布失效。
附屬檔案:成都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規章目錄
一、決定廢止的規章(18件)
┌──┬────────────────┬───────┬─────────────────────┐
│序號│ 規章名稱 │發布機關及日期│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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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進一步放寬政策鼓勵有專長人員│ 市政府 │1.人才管理體制已發生變化,該制度已被取消。│
│ 1 │辦企業的試行規定 │ 1986.12.12 │2.規定中提倡機關團體專業人員帶薪或停薪留職│
│ │ │ │辦企業與《公務員法》的規定衝突。│
├──┼────────────────┼───────┼─────────────────────┤
│ │ │ │1.制定依據1986年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
│ │ │ 市政府 │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已被廢止。2.設定的吊銷許│
│ 2 │成都市內河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 1987.12.4 │可證、沒收非法收入等行政處罰不符合《行政處│
│ │ │ │罰法》的規定。3.現執行2002年發布的《中華人│
│ │ │ │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 3 │成都市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 市政府 │與現執行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
│ │ │ 1989.10.30 │法〉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宅基地面積不符。 │
├──┼────────────────┼───────┼─────────────────────┤
│ │ │ │1.第7條第(三)項規定與《物權法》登記生效 │
│ │ │ │主義的規定不符。2.第10條規定的典權,《物權│
│ │ │ │法》並無此規定。3.第16條規定與《物權法》第│
│ │ │ 市政府 │13條登記機構不得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內容沖│
│ 4 │成都市城鎮私有房屋管理實施辦法 │ 1991.5.14 │突。4.第13條規定的權屬公告內容與建設部《城│
│ │ │ │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10條公告內容不是│
│ │ │ │必經程式不一致。5.第23條單位購私房經房管局│
│ │ │ │審批內容超出行政管理職能。6.現執行建設部《│
│ │ │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
├──┼────────────────┼───────┼─────────────────────┤
│ │ │ │1.制定依據省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已修改。2.第│
│ │ │ │2、3、25條與現行土地管理政策不符。3.第48條│
│ │成都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 市政府 │與《物權法》衝突。4.現執行《城市房地產管理│
│ 5 │讓管理辦法 │ 1992.1.3 │法》、《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
│ │ │ │定》、《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
│ │ │ │知》、《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
│ │ │ │》等檔案。 │
├──┼────────────────┼───────┼─────────────────────┤
│ │ │ │1.第5、6、7、11條與實際工作不符。2.第9條與│
│ │ │ │《物權法》衝突。3.現執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6 │成都市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 市政府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
│ │讓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施行細則 │ 1992.4.8 │》、《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
│ │ │ │》、《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
│ │ │ │等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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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制定依據《四川省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試行辦│
│ 7 │成都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 市政府 │法》已廢止。2.現執行建設部、衛生部《生活飲│
│ │暫行辦法 │ 1992.8.13 │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四川省生活飲用水│
│ │ │ │衛生監督管理辦法》。 │
├──┼────────────────┼───────┼─────────────────────┤
│ │ │ 市政府 │1.有關固體廢物的定義和分類與《中華人民共和│
│ 8 │成都市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 1993.4.1 │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不一致。2.現執行│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 │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已明確取消了│
│ │成都市文物監管物品市場管理暫行辦│ 市政府 │“文物監管物品”的概念。2.2004年市人大決定│
│ 9 │法│ 1993.1 1.1 │停止執行“文物監管物品經營許可審批”等4項 │
│ │ │ │行政許可事項。3.現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
│ │ │ │保護法》。 │
├──┼────────────────┼───────┼─────────────────────┤
│ │ │ │1.現執行建設部57號令《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
│ 10 │成都市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辦│ 市政府 │辦法》。2.第29條規定典權與《物權法》衝突。│
│ │法│ 1994.2.21 │3.第3條房屋產權定義帶有計畫經濟體制色彩等 │
│ │ │ │。│
├──┼────────────────┼───────┼─────────────────────┤
│ │ │ │1.第6條物業管理模式的選擇及物業管理企業的 │
│ │ │ │選聘規定與《物權法》第81條、國務院《物業管│
│ │ │ │理條例》的規定相牴觸。2.第17條第(二)項規│
│ 11 │成都市住宅小區管理辦法│ 市政府 │定交納的住宅小區專項管理費用與《成都市城市│
│ │ │ 1995.8.17 │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繳存比│
│ │ │ │例、繳存主體等內容不一致。3.現執行國務院《│
│ │ │ │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
│ │ │ │理暫行辦法》。 │
├──┼────────────────┼───────┼─────────────────────┤
│ │ │ 市政府 │1.管理體制發生變化。2.第13、17、18條審批事│
│ 12 │成都市府南河綜合整治開發管理規定│ 1996.12.12 │項的設立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3.現執行│
│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 13 │關於加強成都市城市雕塑企業資質管│ 市政府 │與《行政許可法》衝突,國家目前未設定相關的│
│ │理工作意見 │ 1997.1.27 │資質標準。 │
├──┼────────────────┼───────┼─────────────────────┤
│ │ │ │對涉及企業收費監督管理應一視同仁,且目前涉│
│ │成都市對外商投資企業收費監督管理│ 市政府 │企收費公示等制度已未區分內外資。對違法收費│
│ 14 │辦法 │ 1997.9.23 │行為按《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
│ │ │ │定》執行。 │
├──┼────────────────┼───────┼─────────────────────┤
│ │ │ 市政府 │第6條設立的行政審批事項不符合《行政許可法 │
│ 15 │成都市保全服務業管理暫行辦法 │ 1998.5.4 │的規定。現執行公安部《關於保全服務規範管理│
│ │ │ │工作的若干意見》。 │
├──┼────────────────┼───────┼─────────────────────┤
│ │ │ │1.第2章“業主自治管理”規定與國務院《物業 │
│ │成都市住宅小區與高層樓宇物業管理│ 市政府 │管理條例》第2章“業主及業主大會”牴觸。2. │
│ 16 │暫行規定 │ 1998.5.15 │第39條物業管理用房的規定與《物權法》、國務│
│ │ │ │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內容牴觸等。3.現執│
│ │ │ │行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
├──┼────────────────┼───────┼─────────────────────┤
│ │成都市城建監察實施罰款決定與罰款│ 市政府 │現執行《成都市實施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
│ 17 │收繳分離暫行辦法 │ 1998.9.21 │施辦法》。 │
├──┼────────────────┼───────┼─────────────────────┤
│ 18 │成都市舊機動車交易管理辦法 │ 市政府 │現執行商務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
│ │ │ 1998.11.12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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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布失效的規章(23件)
┌──┬────────────────┬───────┬─────────────────────┐
│序號│ 規章名稱 │發布機關及日期│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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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關於在我市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加強│ 市政府 │新規定《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條例》已出台,實│
│ │“髒亂差”治理工作的規定 │ 1984.1.20 │際已失效。 │
├──┼────────────────┼───────┼─────────────────────┤
│ 2 │成都市徵收城市市政公用設施配套費│ 市政府 │收費內容併入《特大城市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
│ │暫行辦法 │ 1984.4.20 │,實際已失效。 │
├──┼────────────────┼───────┼─────────────────────┤
│ │ │ │1.經濟體制發生變化。2.對企業在經濟交往中費│
│ │ │ 市政府 │用問題的規定影響企業自主經營權。3.對企業生│
│ 3 │關於發展城鄉集體企業的若干規定 │ 1986.5.17 │產小商品規定核定品種、減免稅收,主管部門從│
│ │ │ │收取的管理費中提取發展基金的規定與現行規定│
│ │ │ │不符。 │
├──┼────────────────┼───────┼─────────────────────┤
│ 4 │成都市偏斗腳踏車管理辦法(試行)│ 市政府 │管理對象已消失、適用期已過。按《成都市非機│
│ │ │ 1990.12.30 │動車管理規定》執行。 │
├──┼────────────────┼───────┼─────────────────────┤
│ │成都市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 市政府 │新規定《成都市建設項目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一│
│ 5 │實行統一收取人防工程建設費的實施│ 1991.10.25 │站式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已出台,實際已失效。│
│ │細則 │ │ │
├──┼────────────────┼───────┼─────────────────────┤
│ 6 │成都市工業和民用建築預埋通信管線│ 市政府 │已未執行,實施主體(原市電信局)已不存在。│
│ │暫行辦法 │ 1992.12.21 │ │
├──┼────────────────┼───────┼─────────────────────┤
│ 7 │《成都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實│ 市政府 │新規定市政府88號令已出台,實際已失效。 │
│ │施細則 │ 1993.1.22 │ │
├──┼────────────────┼───────┼─────────────────────┤
│ 8 │成都市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 市政府 │我市企業改制已基本完成,調整對象已消失。 │
│ │機制實施辦法│ 1993.1.23 │ │
├──┼────────────────┼───────┼─────────────────────┤
│ 9 │成都市國家建設徵用土地補償和人員│ 市政府 │新規定市政府78號令已出台,實際已失效。 │
│ │安置辦法 │ 1994.1.20 │ │
├──┼────────────────┼───────┼─────────────────────┤
│ 10 │成都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暫行規│ 市政府 │1.人才管理體制已發生變化;2.適用期已過,調│
│ │定│ 1994.2.9 │整對象已消失。 │
├──┼────────────────┼───────┼─────────────────────┤
│ 11 │成都市鼓勵外商在鳳凰山開發區投資│ 市政府 │已未執行,實際已失效。│
│ │的規定 │ 1994.3.18 │ │
├──┼────────────────┼───────┼─────────────────────┤
│ │成都市關於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的專│ 市政府 │適用期已過,新規定市人事局《關於推薦選拔有│
│ 12 │業技術人員選拔管理辦法(試行) │ 1994.9.10 │突出貢獻的人才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貼的管理辦法│
│ │ │ │》已出台,實際已失效。│
├──┼────────────────┼───────┼─────────────────────┤
│ │ │ 市政府 │適用期已過,新規定《公務員法》、《成都市國│
│ 13 │成都市國家公務員考核辦法(試行)│ 1994.11.15 │家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意見》已出台,實際已失│
│ │ │ │效。 │
├──┼────────────────┼───────┼─────────────────────┤
│ 14 │成都市職業介紹管理辦法│ 市政府 │其制定依據《四川省職業介紹管理條例》已被廢│
│ │ │ 1995.12.4 │止,實際已失效。 │
├──┼────────────────┼───────┼─────────────────────┤
│ 15 │成都市職工失業保險實施辦法 │ 市政府 │新規定《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已出台,實際已│
│ │ │ 1995.12.21 │失效。 │
├──┼────────────────┼───────┼─────────────────────┤
│ 16 │成都市建築施工現場監督管理規定 │ 市政府 │新規定《成都市建築施工現場監督管理規定》已│
│ │ │ 1996.3.6 │出台,實際已失效。 │
├──┼────────────────┼───────┼─────────────────────┤
│ 17 │成都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暫行辦法 │ 市政府 │新規定《工傷保險條例》已出台,實際已失效。│
│ │ │ 1996.3.19 │ │
├──┼────────────────┼───────┼─────────────────────┤
│ 18 │成都市機動車拍賣管理辦法 │ 市政府 │實際未執行,實際已失效。 │
│ │ │ 1996.10.15 │ │
├──┼────────────────┼───────┼─────────────────────┤
│ 19 │成都市勞動監察實施辦法│ 市政府 │新規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已出台,實際已失│
│ │ │ 1996.12.20 │效。 │
├──┼────────────────┼───────┼─────────────────────┤
│ 20 │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辦法│ 市政府 │新規定《成都市清真食品管理規定》已出台,實│
│ │ │ 1997.8.20 │際已失效。 │
├──┼────────────────┼───────┼─────────────────────┤
│ 21 │成都市政府投資建設公益性項目管理│ 市政府 │新規定《成都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已│
│ │辦法 │ 1998.8.8 │出台,實際已失效。 │
├──┼────────────────┼───────┼─────────────────────┤
│ 22 │成都市大中型商場消防管理規定 │ 市政府 │新規定《成都市消防條例》已出台,實際已失 │
│ │ │ 1999.8.5 │效。 │
├──┼────────────────┼───────┼─────────────────────┤
│ 23 │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 市政府 │新規定《成都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
│ │法│ 2007.1.1 │》已出台,實際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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